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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承包地,突然说不让种了,要退耕还施,怎么办呢?东北的王先生家里有五亩的承包地,今年接到当地民营部门的通知,说为了保护湿地,让王先生停止种植活动,退耕还施。 王先生很纳闷,这五亩是自己的承包地,是有土地证的,现在不让种了,也不给个明确的说法,连补偿都不谈。 湿地保护是国家的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工程,是环境保护的大趋势,推耕还湿也是为了能够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但是地方在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同时,也要对老百姓的损失做出补偿,比如说地上青苗和副作物补偿土地方面的补偿费用,如果补偿方面老百姓不满意,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市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国家建立师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师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律师,我承包十几亩,媒人种的,皇帝用来种葡萄,跟村里也签了合同,县乡镇土管所说不让种葡萄,我该怎么办?首先啊,你需要确定一下你所承包的土地是不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禁止任何单位啊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业和水果产业。 其次呢,你需要了解一下,你们当地是不是有一些对于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的政策条例,比如说啊,为了防止山体滑坡,避免农业受损, 禁止在山坡上种植葡萄。为了保护河流、湿地和洼地的生态环境,禁止在河流、湿地和洼地上种植葡萄。或者呢,是为了保护 森林资源,禁止在森林草地、荒地上种植葡萄等等。最后啊,如果你遇到的都不是上述情况的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你的个人权益。
征地后不给上社保,问题到底出在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必须要安排湿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可是在现实中,土地被征收了,湿地农民的社保问题往往被一拖再拖, 农民去找村委会、社保局或征收单位时,均得不到解决,这种行为是明显违法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社保费用没有专款专户, 要么就是钱。虽然到专户了,但是村委会没有将需要安置的人口上报或上报了安置人口,但行政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置。遇到此种情况时,建议广大被征收农民要赶紧行动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及时进行维权。
师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师弟的法律,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处罚标准考量了失地的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如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失地的,按照违法占用失地的面积,除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六百六十多万元。 此外,建设项目占用重要实地、未恢复重建实地的,除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市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国家建立师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应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师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今天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共七张六十五条。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湿地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 建立了覆盖全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师弟保护法律制度,引领我国师弟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师弟保护法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力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标准考量了师弟的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 如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按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除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六百六十多万元。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 我国已有森林法、草原法和防晒制砂法等专门法律。视力保护法的出台啊,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国生态有名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保护措施,八亿亩湿地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累积建立九十七项湿地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政策 制度体系,开启全面保护湿地新阶段。我国指定的六十四处国际重要湿地、二十九处国家重要湿地,建立了六百多处湿地自然保护区、一千六百多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共安排中央资金一百六十九亿元,实施湿地保护项目三千四百多个,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八十余万公顷,鸟类损失农作物补偿面积超过一百万公顷,实现了内地国际重要湿地监测全覆盖。 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总体稳定良好,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基层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各地开展湿地保护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通过努力,力争到实 四古末,我国湿地保护率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五,恢复湿地一百万亩。我国目前有国际重要湿地六十四处,范围面积七百三十二点七万公顷,其中内地六十三处,香港一处。 今日,国家领草局发布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二零一七至二零二零年度的监测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二零一七到二零二零年间,国际重要湿地面积成小幅增长趋势。二零一七年,湿地面积为三百二十点一八万公顷。 二零一八年,湿地面积为三百二十五点九六万公顷。二零一九年,湿地面积为三百三十八点七一万公顷。二零二零年,湿地面积为三百七十二点七五万公顷。二零一七至二零二零年间,中国国际重要湿地内的湿地 面积增加五十二点五七万公顷。监测结果显示,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大部分的湿地生态补给水量保持稳定或者略有增加, 总体水质呢,呈消耗趋势,生物动脉性丰富度有所提高,实力保护修复成效明显。 按照湿地公约关于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监测的有关规定,国家林草局于二零零九年开始组织开展内地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湿地面积、水质、湿地植物及植被、湿地鸟类等方面指标。
海南省一些地方红树林保护不利,侵占破坏问题仍然多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海南省,发现海南省一些地方红树林保护不利,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破坏损毁红树林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基本情况。海南红树林资源禀赋优越,约有六千一百公顷。督查发现,海南一些地方仍存在管理不当、规划缺失、整改不利等问题。二、主要问题一、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当,保护区被违规侵占。 海口市东寨港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际重要湿地,但该保护区管理松散,保护区内违规养殖等问题长期存在。国家有关部门二零 一二年即明确了东寨港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支界线,但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长期不按照批复边界对保护区进行管理。 督查发现,保护区的缓冲区、实验区仍违法存在约五百六十亩养殖塘,七个渔船临时停靠点,上百艘渔船随意进出拖往地笼,随处可见。 临高县彩桥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有约四百亩养殖塘。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长期漠视此问题。为制定整治方案,未开展青腿环施工作。 三亚和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建成金鸡岭桥头公园、篮球场、喷泉广场、停车场等,侵占保护区约一百零九亩。二零二零年,三亚亚龙湾青梅港红树林自 保护区内未经批准建成两层建筑物,侵占实验区约五点六亩。督查还发现,临高县彩桥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九百余株红树林二零一九年以来陆续枯死,但保护区管理部门未开展相关巡查,也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拯救恢复措施。 二、红树林保护规划缺失,砍伐破坏石油发生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明确,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建立红树林资源档案,禁止砍伐红树林。 但至督查进驻时,海南省有关部门尚未出台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也未建立相关档案。 由于规划缺失,分布在自然保护区之外的红树林底数不清,保护范围不明,保护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地方保护意识淡薄,缺乏监督检查。红树林砍伐破坏石油发生,甚至到督察组现场调查时才知道红树林已遭受破坏。 二零二二年以来,儋州市光村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二十一点九亩红树林被陆续砍伐。二零二三年五月以来,临高县博厚镇马鸟湾生态保护红线内约六亩红树林被砍伐破坏。 三、督查整改不利红树林生境恶化二零一八年,海南省督查整改方案提出,二零二零年底前完成位于文昌市的青蓝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塘清退和环林环施工 工作。督查发现,二零一八年以来,文昌市虽陆续侵拆了该保护区内部分养殖塘,但仍有一些养殖塘清退。方案直到二零二零年才制定,且清退工作推进缓慢,核心区缓冲区内多处生产用房仍在使用。 督查发现,该保护区缓冲区内长约一点五公里的海岸带上大量养殖塘取排水设施遍布海滩,破坏岸线。海滩被严重扰动侵蚀,沟壑密布,触目惊心。 养殖塘取排水管道大量穿越保护区核心区,违法侵占核心区问题突出。缓冲区设有养殖塘、排污口、养殖围水直接排入红树林。此外,文昌市红树林八门湾片区海水水质从二零二零年的二类恶化至二零二一 的第四类,并一直没有改善,严重威胁该区域红树林生景。三、原因分析海南省有关部门和部分视线对红树林保护重视不够、保护不利。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思想认识有偏差,保护区监督管理不到位。 文昌市对青蓝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督查整改任务推进缓慢,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三亚市、儋州市、临高县有关部门监管不利,对红树林破坏问题未及时查处。督查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查工作。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欢迎收看天天说法栏目,让我们继续来学习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依法加强湿地保护,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失地会受到什么处罚?来关注身边的案例,邓某是某建设工程的包工头,在接到某地建设工程后, 邓某占用国家重要湿地搭建临时设施,被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发现后呢,要求其恢复原状,邓某拒不执行。咨询其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行为会受到 什么处罚?我们来听一听易恒律师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势力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示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湿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按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除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本期节目,您还可以搜索并关注昭通广播电视台抖音号、昭通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收看我们的栏目。好,感谢您的收看,明天同一时间再会!
大家好,欢迎来到湿地小课堂。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通过两个小故事,一起走进我国首部关于湿地保护的法律。 小明一直有个发财梦,最近有人告诉他一条致富路,就是去村子附近的湿地里挖泥炭,每天凌晨去挖,早上五点多就会有上家来拿,到时候收钱就行。 小明按着他们的说法,每天去挖湿地里的泥炭,卖给上家,换来了一笔笔钞票,腰包逐渐鼓了起来。然而,某一天,当他照常去挖泥炭时,却被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人员制, 要求他限期修复失地,没收了违法所得,还处了大额罚款。小伟长在北海沿海,每年夏末都会去海边摘红树白骨壤的果实,揽钱拿回家中食用或者用于售卖。 近年来,采摘人数不断增多,除了村民,许多外地游客也将摘揽钱作为游乐项目。今年小伟来到海边时,发现这里已经拉起禁止过度采摘的横幅,划定了采摘时间与范围,旁边也有巡查员不间断守卫。 小伟很是不满,我们村里世代都是摘懒钱卖的,怎么到我这里就要断我的财路呢? 以上情况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 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在泥炭沼泽、湿地开采。泥炭湿地作为一种具有独特功能的生态系统,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来源和存储仓库。 泥炭沼泽里储存了大量有机碳,一旦遭到破坏,会形成温室气体,增强地球温室效应。泥炭地仅占地球陆地表面的百分之三,却储存了全球百分之三十的土壤碳,储量相当于全球森林的两倍。 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泥炭沼泽,是我国在霜炭目标下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而过度采摘揽钱的行为则违反了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采伐、采挖、移植红树林或者过度采摘 红树林种子。红树林具有防风销浪、固暗护堤、调节气候等功能。揽前作为红树白骨壤的果实,一旦被过度收割或破坏性采摘,将对红树林的繁殖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更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条款和解读,欢迎关注国家林草局各官方账号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