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给孩子,在法律上这个行为就叫证据,证据行为,只要是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 他就完成了整个赠与的一个过程,这时候呢,房屋的产权也从原来的父母作为产权人变成了子女,又说子女成了实际的房主。但是有的孩子拿了房以后啊,对父母就不再尽孝,不再尽赡养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按照民法点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可以由父母来主张撤销原先的证据,就是能不能要回这个房,就要看 被赠与人就是子女,他有没有违反我们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如果有,就可以收回房产,否则父母呢,是没法要回给出去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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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年朋友问我,他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大儿子,但是现在后悔了,该怎么办? 我们说啊,与继承不同的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将财产分给子女,这是一种无偿的赠与行为。那么赠与行为能否撤销呢?父母如果后悔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子女,能不能要回来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有这样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啊,张三计划将一套房屋啊赠给他的儿子张小三,而且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张小三实际居住,但是呢,还没有 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张三在这个时候反悔,因为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张三就可以依照民法点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撤销赠与。上面说的是啊,房屋还没有过户的情况下, 赠与可以任意的撤交。民法典还规定了,赠与的法定撤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民法点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 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啊,只要具备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事由,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经过户,也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享有撤销权的,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将房屋过户后又后悔,可以要回吗?爷爷以十元成交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后反悔了,那么这种情况还能要回吗?要看实际的情况。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果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的房产证,住房产权已经发生了转移,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 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的钱款。如果父母是以赠与的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 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的约定下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 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出让的形式过户,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办理过户。第二种方式是以赠与的方式转让所有权, 办理手续包括赠与、公证、房屋评估、所有权转让。第三种方式是通过继承转移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其中一方去世的情况下。 我觉得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的养老居住,老年人最好不要轻易将房子过户至他人名下,也不要通过低价买卖的方式过户。如果老年人基于某种原因需要将房子过户至他人的 的名下,一定要留存相应的证据或者增加赠与的条件,在条件成立之前不要办理过户。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互动。
过户给儿子的房产还能要回来吗?前几天呀,有位杨阿姨来咨询,五年前因为自己和老伴都八十多岁了,想把身后事提前安排一下,就把唯一的一套房产过户给了自己的儿子,老两口呢,继续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今年夏天,杨阿姨的老伴过世了,阿姨独自一人生活在老房子,孤单又无助,想搬去和儿子一起居住,可儿媳妇呢,又不同意。这会杨阿姨非常后悔,就想问问律师,能不能把已经过户的房子给要回来。 首先,杨阿姨的儿子不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杨阿姨当然有权利要求撤销赠予,但是需要走诉讼程序,这程序耗时又费力,还会伤害母子感情。 这里律师提示老年朋友不必急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第一组的方式提前安排身后事,如果在离世之前有变更的意愿,另立一份新的遗嘱就可以, 不必像杨阿姨一样受诉讼程序所累。那么遗嘱怎么写才有效呢?咱们下期视频分享。
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之后,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是父母又反悔了,还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这么说吧,房产在没有过户转移登记之前,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在房产过户之后,父母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了,但是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根据民法点六六三条规定,收赠人有下列情形的,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第二,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发生了上述法定情形,即使房产已经过户了,父母依然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并且返还房产。
房屋过户给子女后被嫌弃,还能要回房屋吗?老人生前把房屋过户给子女,也就是生前就把房子给了子女的,给完以后子女变脸开始嫌弃父母了,这时父母能否要回房屋?答案是可以。要回房屋的 子女在受到房屋后开始翻脸嫌弃,甚至于想着轰走父母的,父母可以要求将房屋要回养老。 虽然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完毕后,也就是换成子女名字的新房产证后,房子就已经属于子女,和父母没有关系了,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也就是以下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完成了赠与, 变更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仍然可以要回。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子女在取得房子后就开始翻脸不认人的,是否对其进行惩罚取决于父母。 如果父母想要将房屋要回的话,一样是可以将房屋的产权人变更回来,进而将不孝子女再轰出去的。以上您记住了吗?继承和遗嘱问题不明白就找郭磊律师。
父母把房子赠与给了子女,并且办理了过户,还能要回去吗?能不能?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王老先生夫妻二人几年前把房子赠予给了二儿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 于是二儿子觉得房子到手便高枕无忧,常年不去探望老人,老人生病住院便不闻不问。后来大儿子知道后感到很不公平,平日里都是我来照顾父母,出钱又出力,于是隔三差五的便找父母闹。 两位老人看到二儿子没有良心,也感到很伤心很失望,于是起诉二儿子,要求把房子还回来。一家人打起了官司。法院几经审理,认为二儿子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没有 赡养,所以判定准予撤销赠与协议,房子归还给了老人所有。 虽然最后物归原主了,可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兄弟之间的手足情也被消磨殆尽。 现在大家知道了,赠与并过户的房子仍然有可能被要回去,所以作为子女,即便提前得到了父母的财产,仍然要尽赡养义务。 而作为老年人,在生前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中,通过遗嘱指定给孝顺的子女来继承,才是明智之举。关注我,了解更多继承法律知识!
爸妈给儿子买的房,儿子离婚时全给了女方,爸妈能要回来吗?男方苏明成与女方朱丽的婚房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离婚时苏明成将房子全给了朱丽,他净身出户,连一向沉默懦弱的男方父亲也指责儿子王也不 商量,商量就给了人家了。男方父母能不能要回房?法理是这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房产证没有给女方加名,视为父母对儿子的个人赠与,儿子 可以自由处分房屋,所以离婚时送给老婆也是可以的。如果苏家一定要追回房屋,苏明成要跟父母到签一个房屋代持协议,这样 作为房屋实际所有权人的父母,就可以起诉苏明城和前儿媳,要求返还房屋。法院会根据房屋当年实际出资记录和代持协议,依法认定父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儿子 的赠与是无权处分,判决物归原主。我是刘师傅律师,关注我,你会更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点亮红心,可让更多人看到哦!
一位老年网友问,他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大儿子,但是现在后悔了,该怎么办? 我们说啊,与继承不同的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将财产分给子女,这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那么赠与行为能否撤销呢? 父母如果后悔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子女,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明发点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举个例子来说, 张三计划把一套房子赠给他的儿子张小三,而且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张小三实际居住,但是还没有办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张三在这个时候反悔,因为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 他就可以依照民法点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撤销赠与。上面说的是,房屋还没有过户的情形下,赠与可以任意撤销。民法点还规定了赠与的法定撤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敬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啊,只要 具备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事由,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经过户,也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 享有撒销权的赠与人都可以撒销赠与。法官说法点亮乡村,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