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文稿
今天上午在解放路儿童超市购买了五十七元的商品,在结账时我和收银人员说要用云闪付优惠券,政府发放的优惠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收银员当时没有回应,我向着只要打开云闪付的付款码就可以了。云闪付付款码储蓄卡结完账, 我扫了一眼小票,显示没有扣于闪付的五十到十元的券。我想知道大家有没有类似的事情,我想问政府既然发放了消费用券,为何又不可以使用? 你们有关人员有没有监督我们?作为消费者想去把消费用券购买城胖东来的处置卡,为何又不呢?我们想去哪消费?不是我们自己的医院吗?为何你们要限制该你们监督的?为何?有没有做到位?请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