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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病例该找谁呢?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患者还在治疗中,没有出院病案呢,这个时候还在科室,所以我们可以找患者的主管医师或者科主任,他们会配合我们来进行封存病例。 如果是在下班或者节假日期间,可以找医院的住院总值班医师讲清楚我们的诉求,请住院总值班医师来配合我们封存病案。 第二种情况是在患者已经出院了,那么病例进行了归档,我们就不用再去找科室了,我们可以去找医院的医务科。一般的医院都设有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专门协调处理医患关系的人员,请他们来协调病 是提供全套病例,并当场封存。听了以上的介绍,你应该心里有数了,如果遇到医院用主治医师不在或者下班了明天再来这一类的说法来推辞都是不对。 咱们下期讲讲封存病历的具体过程。我是刘律师,关注我为您说法。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啊,患者应该怎么办?第一件事情应该做什么?是去找医院或者医生问情况吗?协商赔偿吗?甚至争吵吗?不是的, 我们说最紧要的事情是尽快的复印封存病例,固定证据,因为没有真实完整的病例,去和医院谈赔偿,谈和解,谈调解,甚至去法院打官司诉讼都是不容易成功的。 那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向谁提封存病例的要求?我们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或者医患办等等机构, 各个医院呢都会有不同,到时候问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是我们患者本人去的,我们带好身份证件即可,如果不是患者本人需要带好授权委托手续。注意呢,现在的病历是没有主客观之分的,所, 所以呢,患者所有的病例都可以要求费用封存,也不用跟医院说要封存什么病程记录啊,会诊记录这些详细的东西,直接就说封哪个患者谁谁谁,从哪年哪月到哪年哪月的所有的病历就好。 第二个注意事项呢,就是封存完以后我们一定要复印一份带走,这是为了以后我们患者或者是换方可以随时翻看病例,还有也可以随时复印给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来看。 下面我们可以实景演示一下如何封存病历。小六的病历,你是患者本人吗?不是。那你带授权委托手续了吗?没有。那对不起,恕不接待,要不你改天带了手续再来?今天我又来了,这是手续。患者还在住院吗?是的, 那对不起,扔在住院患者的病例是不能封存的,这个我不能同意,不管患者有没有出院,依法我有封存的权利,我给您念念法条。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病例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例先行封存。 病例按照规定完成后,在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分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分存的病例。好的好的好的,我我懂了,既然你都知道了,我就给你分,那我们下面就演示一下怎么分存病例,咱们看好了怎么分?我们先准备好一个牛皮纸的袋子,我们把这个 病例打印好的病例装在这个牛皮纸的袋子里面,我们把这个袋子这边要封好,要粘上胶带,或者是 是用这个胶泥给粘好。我们这这个接缝处呢,贴上封条之后,在封条的地方,医院要盖章,要都要盖章,患者呢在这个封条的地方签字, 这样一患双方都不能动这个病历了。封存好的病历呢,还是放在医院保管。有的患者会说说,朱律师,我们这个是电子病历,这个怎么封存?其实电子病历很简单,也就是把电子病历打印出来,然后重复上面的程序就可以了。
患者到医院医务处或医务科提出封存病例的要求,如果拒绝,可以向该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医政处举报,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督促医院履行义务。 如果是在下班以后要求封存病例的,可以要求值班医院通过医院总值班到场共同进行病例的封存。
首先,权利人持相关的手续才有权利办理封存或者复印病例。患者有意识患者本人是权利人,患者 无意识患者的监护人是权利人,患者死亡患者的继承人是权利人。办理封存病例的具体手续,在工作时间,权利人向医疗机构的医务科或者医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出封存病例的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后,就可以办理封存病例的手续。 在非工作时间向医疗机构的值班人员或总值班提出封存病例的要求,等待相关的负责人到场后,出示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后,可以办理封存病例的手续。当 人权利人不方便办理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此时由办理人提出封存病例的要求,出示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的委托手续号,就可以办理病例的封存。另外, 实施提醒,非紧急情况下,建议在工作时间办理病例的封存和副业病历手续,主要是因为办理封存病例一般涉及到多个形状科室,包括医务科、 易患办病害时等,而这些科室非工作时间并不上班,此时办理封存病例需要等这些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员到场。相关人员到场一般时间较长,在这个较长的合理的等待时间内,仍然存在封存病例被进一步完善的可能。
一患纠纷发生后,到底该如何封存病例呢?接下来详细讲解,请先点赞收藏。封存病例要求一患双方都应当在场,可以封存病例的原件,但一般都是封存病例的全套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与原件核对之后封存一套,患者留存一套。封存的病例是由医院进行保管,宦方可以要求医院出具封存病例的目录材料,加盖工程, 防止医疗机构单方面拆封,增减病例的可能。封存病例一般有以下几步,首先,要向医院的医务科、医院办、安全办等等专门负责医患纠纷的办公室提出要求, 这个科室是每个医院的名称,可能不太一样。医院一般都不会拒绝病例封存,如果遭到拒绝,可以向该地区的卫健委举报要求,督促医院履行。第二,一定要仔细清点病例的页数。有些 医院会故意不提供完整病例,特别是病程记录、手术记录等,而且病例内容多,专业性强,宦方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得明白,所以宦方一定要清点病例。业主现在已经没有主客观病例的区分了,作为宦方,只管要求院方封存和复印的必须是全部病例, 并且在封存的档案袋上注明。第三,换方要注意封存的病例页数、页码和自己留存的复印件一定要保证一致。如果封存的是不完整的病例,最好要求封存袋上注明还有哪些病例没有封存,什么原因,多长时间能够完善, 可以再次另行封存。第四,将双方和对后的病例放入档案袋,可以用白纸作为封条,用胶水将所有的开口粘上,然后双方在封条与档案 交界处盖章签字,注明日期。最后千万不要忘记带走与封存病例一致的复印件,自己后期也可以多复印几套。 无论是协商还是走法律程序,都需要用到病例进行分析,才能最终评估医院的过错责任。
医疗纠纷或是医疗事故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一旦碰上,大家往往可能是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特别是搞不清楚什么是复印病例、封存病例,为什么要复印封存病例以及怎样复印和封存病例,今天我们以此处理清楚。视频有些长,点赞收藏慢慢看。 第一,要明白什么是病例。通俗的讲,病例就是患者整个治疗过程的书面记录,包括患者入院时候的状况,医院的具体诊断、采取的用药检查和其他治疗手段,以及患者出院时的健康状况。 他们是法定的医疗文书,我们是可以进行复印和封存的,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如果碰到医院不让复印和封存的,我用多律直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第二,什么是复印病例?什么是封存病例? 复印病例顾名思义,就是对患者的病例进行复印,一般是在医院的病安室进行,这与我们复印文件一样,复印后患者或家属是可以带走的。有些医院的信息化程度比较高,可以通过在线的方式进行申请和下载, 以这样的方式取得的病历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封存病历则是将患者的病历调出来后进行打印和封装,并由医院妥善的保存和保管。一般是封装在档案袋内,有医院的代表和患者或是家属代表 封装的外表进行签字确认,封装后是由医院保存保管的,换方是不能带走的。不管是复印病例还是封存病例,一定要向医院要求是对全部病例进行复印和封存,而不论 是主观病例或是客观病例。第三,为什么要复印病例、封存病例?我们在前面讲到,病例是患者治疗过程的书面记录,我们要判断医院为患者进行治疗,包括查体、 检查检验,具体诊断、治疗措施、用药、手术等等,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过错,要有一个相对客观的依据。那么这个依据主要就是病例, 因为医疗专业性比较强,除非是专业人员,否则仅靠患者或家属朴素的认知是难以客观全面的发现意愿过错了。所以复印病例的目的 方面是留为证据,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拿给我们医疗律师看,帮助大家做出分析和判断。有人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复印病你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 封存病例呢?封存病例的实质是将患者治疗过程的医疗文书进行冰冻,防止医院篡改病例、修改病例。从法律层面讲,这叫固定证据。 封存的病例什么时候起风了,作什么用呢?答案是做医疗损害鉴定,因为它是医患双方在形式上共同确认的材料,以它为建材进行鉴定最合适不过。以上就是全部的内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在评论区留言。
去医院封存病例,你准备好了吗?现实中,即使患者或家属已经初步了解了什么是封存病例,但还是有很多当事人无法顺利的完成封存过程, 因为他们事先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和材料上的准备,人员也配备不到位。要知道,现实中医院都是很强势的,而且医院专职人员都很有相关经验,他们会甩出各种不拿出病例的理由,比如会说领导不在,不能办理 病例,还没有归党,不能封存,科主任还没有审核病例打印不出来,我们有紧急会议要开,暂时没空。你的身份我们不清楚,不能给你,等等等等吧。这时候 没有心理准备而且不够强势的宦方,当时往往就会傻了眼,拿医院没有办法,只能被打发回来,日后再去折腾,这样就给医院修改病例创造了时机。 徐律师要告诫大家,首先我们自己的手续工作不能有瑕疵,不能真的让医院挑到了毛病,理所当然的可以不给病例。 比如患者亲自去封存的,就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是患者家属去封存的,要带上患者的身份证以及家属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带上可以证明家属跟患者之间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比如户口部可以证明的带上户口部,户口迁开的,要带上户籍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最后 还要带上患者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要有患者的签名和纳印,已经出院的最好再带上需要封存的当次出院小杰的复印件, 这些东西都准备好了,以后记住,任何医院都不能拒绝你的封存病例的要求,即使病人尚未出院,病例尚在运行,也可以对已经产生的病例以复制件的方式进行封存。 徐律师建议当时把法律依据也带在身上,大家可以百度一下国务院二零一八年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将其中的第十六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等都熟读,并且标注出来已被随时出事并正告医院的工作人员。不仅 即使提供病例是违法的,你会立即投诉并报警处理。当然,医院的专职工作人员肯定也不是不懂法,但是你拿出国务院的法规招试着你是懂法的,而且强势的让他们不要随随便便的忽悠你。 尽管这样,现实中还是有不少的医院会想方设法的拖延时间,好通知医生那头快速的修改病例。 这种事情虽然上不上上不了台面,但是鉴于违法成本之低,不少医院还是这样在做, 所以建议换方,当事人要聪明的选择相关责任医生出门诊的那个半天去医院封存病例,因为只有医生有门诊工作,他们才会没有机会立即进入系统修改病例。 而同时,宦方一定要想方设法,争取在这个宝贵的半天时间内完成并立封存,不建议患者或单个的家属孤身前往,一方面这样会势单力薄,受到欺负,另外一方面,一旦过程不顺利,孤身一人办事不方便随时随地录音录像取证。 徐律师说的这些背后都有当事人学的经验教训,而且徐律师只会让大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强势维权,千万不可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和财务的冲突。 记住,他人的违法行为不是我们自己也可以突破法律红线的理由。关注徐律师,尊重法律,智慧维权。关注我,让宦方维权不再盲目。
你觉得病案室是做什么的呢?有放档案的吗?管病例的?管病例是吗?你以为的病案室只是管理几份病例吗?当然不是啦!我院病案室除了直治病例组,还分为数据统计组和首页制控组。 首页制控组要对每份病例进行专项督查,将有问题的病案首页退回到责任医疗组进行整改。 我院滨安首页的合格率由二零一九年的百分之六十,稳步上升到如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这里是数据统计组,全国公益医院绩效考核、 院长绩效考核、三级医院评审、医保 vip 支付等相关的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都离不开这里。也就是说,医院的钱和名都 在并按首页集中体现。打个比方,并按式就是填写答题卡的地方。一个考生试卷做的再好,题算的再对,如果答题卡填错了,成绩依然等于。零二零二三年二月, 我院病案室被龙岩市卫健委授予三级医院龙岩市事办病案室称号。这里没有无影灯,也没有听诊器,却有一群默默奉献的病案人,将奋力谱写我院病案管理质量控制的新篇章。
过来人告诉你,千万不要随随便便的就去封存病例。上周我其实去了一趟医院,是去封存电子病例的。原因就是大概在五月份的时候,省卫建委的领导带了一个律师一起接待我。之前我行政复议了,他们败诉以后,他们按照要求对我申请的行政公开事项要重新答复。 律师那天跟我说,要我自己去申请和封存电子病例。去之前呢,在六月份的时候,我专门在卫健委的办公室,当着人家工作人员的面,跟医院的医患办打电话,提出了电子病例封存的申请,我总不能老是请假对吧?然后我去一趟啥事也干不了。结果就是接电话的人从来都没有反馈。一直到七月份的时候,他们院长给我打了个电话, 人家说了说我们这么大个医院,你随时来吗?那就去呗。于是前几天我就去了一趟。结果呢?当然是没封存成。为啥呢?因为我当天到了医患办以后,工作人员就让我等着,两个人就各种在外面打电话,我等了差不多有 有一个多小时吧。然后他们把我带到了一个会议室,说他们领导来了,说要跟我好好的见面,要谈一下。然后就在这个会议室。然后工作人员非常认真的拿着打印好的电子兵力应用管理规范,给我念中间的定义。他意思说是让我到心脏中心的医生的电脑上面去查看病例,说我打印也行,拍照也行,截图都行。 各位,你们觉得我应不应该去呢?你们觉得医院是不是看着特别的礼貌,也很客气?不好意思啊,这个法规在去年的时候,我向医院申请要会员的 b 超电子存图的时候,就给他们于主任念过。 当时有一种人是这么说的,他说他不知道,他只认七零幺令。他也咨询过他们的法务,说不知道,对吧?我前面的视频中间有提及过。那我就要问清楚的呀。我问他们说,这个科室医生的电脑上能否看到这个病例的原始数据,就比如什么时间写的,什么时间改的,改的什么内容, 他说不行。但是呢,再次拒绝了给我查看电子兵力的后台数据。所以我为什么要去医生的那个电脑上去看那个所谓的病历呢? 电子兵力应用管理规范上写得很清楚,电子兵力呢,是要满足有修改的追溯功能的。什么意思?就是必须要能看出来我问的那些问题啊。 封存电子兵力是要一换双方确认,那确认的不就是具有追溯功能的电子病历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吗?什么打印啊,拍照啊,截图呀,那些都只是电子兵力的外画形式对不对?不是在电脑上的都叫电子兵力,对吧?所以在路上的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多学多问多思考。 最后他们人告诉我说,这个全陕西省都没有医院会封存电子病例,他们需要再问问。然后我就第 n 次向陕西省卫健委反馈这个情况。你们猜不按照规定及时的给患者封存病例,违反了什么法规呢? 你们猜魏建伟最后会不会还记得这个事情?所以我为啥要发出来?就是要固定证据,你做不做,查不查,处不处,我把我该做的做了,你总不能欺负了我,还说是我的过错吧。
医院拒绝封存病例,拒绝复印完整的病例资料怎么办?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二十四条的规定,换方有权要求查阅、复印、封存全部的病例资料。如果医院拒绝提供完整的病例,拒绝封存病例怎么办呢? 通常很多情况下,医院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比如说医生不在,需要主任批准、不用封存、需要第三方介入等各式各样的理由。总之就是不给你完整的病例资料,不给你封存病例。这个时候一定要记得录音录像取证,录音录像过程中一定要说明,我需要封存 及复印某某患者的病例,无论任何理由,今天必须配合,如果不配合,视为拒绝提供病历。拒绝封存、复印病例资料,留下对应的证据。然后可以当着诱科人员的面打电话报警,打一二三四五投诉、网上 信访投诉,打电话或去现场到卫检局投诉。通常采取以上措施,义务科基本上会配合。封存命令前一定要将复印件,也就是自己要带走的那一份, 即封存件进行核对,确保一致。封存件可以是复印件,也可以是原件,必要时列出封存金单。封存件封存后,医院盖章,画上签名,按手印拍照、录视频取证,将封存件放在医院,复印件自己带走。 发生医疗纠纷时,复印和封存病例几乎是患者固定正确的唯一手段。因此,第一时间尽快封存及复印病例对后续维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要病历还没有被复制及封存,医院就有机会完善。所以要尽快去封存及复印病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