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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四点二元,拍卖信息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 让不少人惊讶,法拍竟然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一套拍卖流程走下来,豆腐盘成肉,价钱成本都不够,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而在该法院以往的拍卖记录中,还曾成功拍卖过四点零八元的过期玻璃水、五元的体重秤、七元的洗菜盆等物品。 法院执行难,这是众所周知的问题,有人从中看到了法院的用心良苦,不以物小而不为,也想通过以小见大向社会彰显认真履责的决心, 不放弃任何一丝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的机会。但很遗憾,一瓶雪碧的法拍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社会价值,反而让法院陷入了被动。 被执行人之一的陈先生曾经是两家公司法人,合计注册资本超过千万人民币。他无奈的介绍,目前企业已经破产,自己已经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 难道这瓶雪碧汽水就是他为数不多甚至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吗?如果是,那就真有点荒唐和离谱了。 尽管陈先生表示希望能够努力改变,但是拿一瓶还不知道过没过期的汽水来应付,的确很难让人相信他甄嬛的诚意。虽然法 无禁止即可为,但如果本该尴尬狼狈的人,却在你所谓以小见大、认真履责的背后发出你中招了的偷笑,这才是最让人忍受不了的尴尬。 法院,执行与老赖之间是长久的斗法斗志,希望公众多理解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所付出的努力,也希望法院多听取名义,早日拿出对策,尽快走出这种左右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