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解和执行和解的区别,调解和解、执行和解的区别是什么?案子已经调解了,还能上诉吗?调解之后还能再审吗?一、和解 和解是双方私下里达成协议,然后直接撤诉就行了,如若对方未履行和解上的约定,还是可以再行起诉的。 二、调解,请各位一定要记住,法院调解生效的案件是不可以上诉的, 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的案子不能上诉,只能再审。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再审呢?除非你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个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是说 这个调解与法律相关规定相背,是在你被欺骗、欺诈、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那么你就可以提出再审。三、执行和解。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因为对方实在没有钱,还不了那么多钱, 我们以一百万为例,对方说我最多只能给你六十万,这个四十万实在没办法了, 当你们达成了执行和解的协议,但是执行和解协议签了以后,对方他不履行怎么办? 我们已经做出很大的让步了,法院判了一百万,但是我们最后只跟他要六十万,但是六十万他都不给我,那么这时候我可以恢复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再去执行他 一百万的资产。这时候有人会问,前面也说了他一百万也没有,这时候让他还一百万有什么意义呢?咱先不论有没有一百万,咱要恢复执行是咱的权利, 在已经做出巨大让步的情况下,对方还是得寸进尺,咱就直接恢复执行。当然,如果你约定了一个非常高的罚金,或者你认为执行和解协议对你更有利的话,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确认执行你的和解协议。 以上就是调解和解和执行和解的区别,各位打官司的时候尽可能的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我们最近训练了一个 ai, 把大家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喂养给了他,大家可以留言获取,我整理好后会把链接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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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已经调解了,还能再上诉吗?啊?调解之后还能再再审吗?啊?案件和解了,调解了或者执行和解了,到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啊?我们来聊聊这个问题哈,我有一个当事人啊,跟我说说。王律师啊,我在一审的时候啊,当时因为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我当时选择了调解 好,但我当时以为调解呢可以上诉,因为什么呢?我当时没有精力去面对这个案子,我当时想的是先调解,调解完了之后我再上诉就好了哈,我就问问他,当时是谁告诉你可以调解之后再上诉的呢?大家记住啊, 法院调解生效的案件是不可以上诉的啊,但是可以再审啊,民事调解的案子啊,法院出去了,民事调解书,什么情况下可以再审呢?你要记住啊,你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调解是违反了自愿原则的啊,或者这个调解是有位于相 相关法律的规定啊,也就是说这个调节你是在受欺诈、受胁迫啊,相应的条件下做出的,那么你才可以申请再审啊。申请再审调解的案子是不可以上诉的啊,这是第一,这是调解。那么我们说和解是什么呢?啊?大家记住, 调解结案是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解是什么呀?和解是双方啊,私下达成了某些协议,然后呢?直接就撤诉了, 但是大家说,那么如果我们和解了,那这个案子我还能再上诉或者再起诉再维权吗?你要看对方是否啊,对方是否去履行了这份和解协议, 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份和解协议,那么你可以再行起诉啊,那么我们说说执行和解,王律师给大家讲过啊,执行 和解是什么?因为在执行过程当中啊,对方实在是没有钱,或者是还不出来这些钱,我们以一千万为例啊,对方说我给你六六百万啊,这个四百万你就别要了,然后我们达成了一个执行和解的协议 啊,那么执行和解协议签了以后呢?对方他不履行怎么办啊?那显然啊,我们已经做出让步了,法院判了一千万,但是我们最后只跟他要六百万,但是六百万他都不给我, 显然怎么样?我可以恢复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再去执行他一千万的资产哈,当,当然,大家说了,那一千万他也没有啊,但是无论有没有,你是有权利恢复执行执行他一千万的。 当然如果你约定了一个非常高的罚金,或者你认为啊,去执行你的执行和解协议对你更有利的话,你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确认执行你的和解协议啊。所以大家 一定要搞清楚啊,民事调解结案还有私下撤诉,然后和解,还有民事的这个执行和解意义是不同的啊。 什么是执行核检呢?执行核检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就缓缓事宜达成了一种书面协议,他是执行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 在执行和解协议签订以后,法院会讲案件以终结执行的方式暂时解案,等待和解协议约定的恢复执行方式,达到时可以恢复执行。 那么执行和解最大的好处是节约执行流程,避免法拍等程序来降低债权实行的数额,但是注意啊,分险也不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点,和解协议如果约定内容变更的判决存在令行 起诉和被驳回自行申请的风险。第二点,即便签订和解协议,在对方没有还清债务前,不要解除对方的限高合适性。第三点,被之前不按时履行协议恢复执行难。 法院执行案件多,新的执行案件想要恢复执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第四点,如果已经有效保全被执行人财产,尽量不要和对方和解,防止对方借故拖延时间,只要推进执行进展就可以了。 第五点,知青和解有两年的实效限制,这一点和中本案件不一样,中本没有实效,只要有财产线索,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看到这里,如果你还没有划走,请你给我点个赞,支持一下。第六点,如果非要签订和解协议, 那么协议约定的换换期限和方式要明确,并且约定有一期预期即可恢复执行条款。和解协议的内容最好与判决书内容保持一致,省得后期产生争议。 和解协议约定的总的还款期限不能太长,最好按月还款,每个月固定日期还款多少金额。同时约定有一期未按时还款,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行。 第七点,签订和解协议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担保协议的旅行显名被之前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时,可以随时恢复执行。这是一条君子条款, 如果被知情人有诚意履行协议,这条约定是不起作用的。但是如果对方恶意签订协议,这一条就会发挥很大作用,凡小 人是不凡君子的。最后对被之前说一句,只要诚实信用,完全可以利用执行和解制度帮助自己脱困,可以和对方讨价还价,降低自己的诉讼负担,在履行协议以后,还能及时解除自己的限高和失信,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你的案子已经进入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但是你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好像呢非常有诚意,希望和你在执行中啊达成和解, 甚至啊,法官呢,都极力促成你们两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否应当同意执行和解呢?执行和解是把双刃剑,那么一方面呢,如果执行和解成功的话,可以有效地降低你 实现债权的成本,增快加快你实现债权的速度。但是啊,另一方面啊,那么知情和解也可能是对方的缓兵之计,对方是在忽悠你在金蝉脱壳,瞒天过海。 所以啊,在是否同意执行和解和如何进行执行和解的问题上面,知道以下五点的非常重要。 第一点,如果说呢,对方能够呢及时的和你呢进行载权载物的清洁,但是啊,对方也要求呢,你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王律师建议你啊,宁要限的不要欠的, 如果呢,呃呃,不是太过分,那么你呢,应当的是接受执行和解,这样的话呢,对你的好处呢,肯定是大于呢坏处的。那么第二个呢,在执行 和解协议里面一定要加上一句话,就是如果对方不按照这个执行和解协议来履行,你有权依照原判决申请的恢复执行。 第三点就是在执行和解协议里面应当加上,如果对方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来履行,应当对你增加补偿款, 也就是呢,相当于有一个违约条款。第四,如果你已经对对方的财产实现了有效保全,那么建议你啊,一般呢,不要同意呢?执行和解。 第五,在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完毕,或者是执行没有,呃,终结完毕之前啊,不要同意对方。什么解除限制,高消费失信被 这些名单或者是出境限制令,这些怎么样,你听明白了吗?绝对要有用啊,就请把它转发出去,我是王律师,你的每次点赞转发评论都是对我普法的支持。大家好,今天呢,给大家提供一份执行和解协议, 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人暂时没有执行能力,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这样的一份执行和解协议,该执行和解协议还约定了担保人,这样也能够更加全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大家有需要的可以收藏,学法律保权益,欢迎您的关注。
在诉讼过程中呢,有诉讼调解,在执行过程中呢,有执行和解,两者名称虽然很相似啊,但实质内容是有很大差别的。 诉讼调解是以法院为主导,由法官做工作,拿出一个调解方案,经双方都认可以后,可以形成一个调解文书,达成了诉讼调解。 但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和解是以强制执行为背景的,原则上是排除法院的参与的,是经营双方自愿达成一个和解协议。 但现在很多执行法官出于结案考核的压力,总是促进双方进行执行调解,硬生生的把执行和解办成了执行调解。对此,你怎么看呢?
作为原告应不应当跟被告在庭前进行和解?那么我们聊一聊关于诉讼程序当中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诉讼程序在发动后呢,会有一个诉讼调解的阶段,在诉讼调解当中呢,很多调解员做了努力工作,会将双方的意见呢达成一致, 那么您作为原告的话,如果在这个时候同意了调解,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又如果同意了私下和解,就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如果你们双方私下和解形成和解书的话,和解书是不能被法院申请执行的,这一点千万记住, 在不能被法院申请执行之后,你必须重新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应的权益。如果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话,那么所以呢,我建议各位原告们,你们一定要在对方如果完全履行你的诉讼请求之后,你可以 进行车速,对方如果不能履行,我建议大家形成一个调解书,那么在对方被告不履行调解书的时候呢,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这些还不行的话,那你就来找我们,我们来帮你解决。
工伤调解与和解一字之差,区别很大。和解和调解呢,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区别在于调解与和解的行为主体不同。 和解是伤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双方自己协商。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这里的第三方呢?嗯,包括主管部门、仲裁委以及人民法院。 再就是法律后果不同。和解达成的协议靠双方的自觉履行,无强制性调解行程的调解书具有强制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第三方可以进行下一步强制履行的程序。 双方和解要看自愿,赔付呢,要看自觉。这里的关键是和解时双方信息不对等,如何赔偿?用人单位懂你却不懂各种标准,还容易被用人单位 这个偷换了概念,降低赔偿。再就是地位不对等,伤者在与用人单位面前的感觉低人一等,受制于人。用人单位一句话,这些钱你爱要不要,不要我陪你打官司,打个三年五年拖死你。伤者呢,迫于地位不对等而被迫接受, 自行和解,往往会出现显示公平的结果。调解呢,也看自愿,有第三方参与,用人单位的态度不敢嚣张。第三方公平公正的调解,一般不会有较大的信息差, 对劳动者的权益有较大的保障。因此呢,工商在走程序时,我的建议是先和解,和解不成再调解。不管是和解还是调解,如果和你的法定金额相差较大,就不要强制接受,该裁的裁,该树的树, 请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赔付金额相对合理,这时呢,也要懂得审时度势,见好就收好,我是处理工伤的启明,看完记得点赞收藏,感谢您的转发分享!
我现在确实没有能力还钱,能不能我们达成一个和解协议,你把我的账户解封了,把限高撤了,然后我按期履行。当被执行人提出这种和解要求的时候,申请人应该如何选择?张律师今天通过两个案例告诉大家, 诉讼的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欠款事宜达成一个调解协议,然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那么在执行的过程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同样也可以达成一个执行和解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双方约定 由被执行人来分期履行他的还款的义务。当双方签订了这种和解协议之后,那么执行局会将这个执行案件以 终结的方式来进行结案就是终结执行。这里跟我们之前讲的中本是不一样的,中本只是适用于那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那么当案件终结之后, 被执行人没有按照他的协议来履行他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恢复执行。这里的恢复执行需要遵守一定的时效的限制。 在执行的过程中,申请人要不要选择执行和解呢?张律师首先给大家讲两个案例。第一个案例就是我们在办理一起借款的案件中,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微信上的两千块钱, 这个时候这个被执行人反而主动来到了执行局,要求执行局工作人员给起解冻微信账户。他的理由就是 这个冻结的两千块钱是他向别人借的钱,借过来之后用于给其女儿交学费。那么法院认为这个钱的用途是不是交学费无法进行判断,法院不同意给其解冻, 那么法院当时也让我们作为申请人来给这个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当天这个被执行人讲到了他现在的生意是淡季,收入不稳定,还有女儿要上学, 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到这个被执行人确实比较困难,我们也对申请人做了一定的工作,后来双方签订了分期半年履行的还款的协议,那么在协议中我们也约定 我们同意暂时给他解除限高这些相关的强制措施。那么当然微信上冻结的这个两千块钱是法院 是需要发还给我们申请人的。那么在这个协议签订之后,执行局将这个案件以终结的方式进行解案。后来这个被执行人并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他的还款的义务, 我们再给这个被执行人联系也找不到人,他将我们的微信拉黑,电话也拉黑,根本就联系不上人,也找不到人,那么这种案件就陷入了僵局,无法进行相关的推进。 第二个案例也是一个借款的案例,当时法院以这个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将案件中本,但是中本之后,被执行人反而主动联系到了我们,因为法院对去采取了限高的措施,他工作需要经常做高 铁出行很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找到了我们要给我们谈的和解。当时我们考虑到这个被执行人是一个八零后他的提供了他的工作的证明,他工作单位确实很不错, 但是他想要一下子拿出十多万来还清这个全部的欠款也不太现实,他的意思就是我们双方先签订一个明确的和解的协议,然后他拿着这个协议去找他的其中的一位亲戚 去借这个钱,因为他的亲戚需要看到这个协议才相信这个借款事实是真的,因此我们跟当事人做了很多的工作,当事人就同意双方签订这个协议,协议签订之后,被执行人拿到这个协议 去找他那位亲戚,大概过了没多少天,也就半个月,那么这个被执行人就把十多万这个钱就全部还清了,那么案件 结案我们也将他的限高啊,这些私信这些相关的措施都给其进行了撤销,那么这个案件算 全部的履行完毕。从上面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不要跟被执行人进行和解也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你对这个案件的了解的情况,你对被执行人了解的情况进行中和的判断。 最后张律师给大家提点建议,第一点建议就是如果你这个案件在诉讼的过程中就是调解,法院出具的就是调解书,这个时候 你就没有必要在执行的过程中跟他进行和解,因为诉讼的过程中他不可信,在执行的过程中他更不可信。第二点建议就是 如果说你对这个被咨询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他的工作单位这些都比较了解,他的 呃,相对比较诚信,并且他暂时只是没有那么多钱来一次性偿还的 这个欠款,他只是需要时间去借这个钱,或者说他需要时间去卖房来还这个钱,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跟他签和解协议,给他一定的缓冲的期限。第三点,如果说你对这个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这些相关的基本情况,收入情 情况都不了解,这种情况下你就没有必要跟他进行和解,因为这种和解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你给他签订了和解协议,把他的相关的 强制措施给他撤销了,他后期他不按照这个协议去履行,那么就造成你后期会比较麻烦。好,今天就给大家讲到这里,欢迎大家观看。
我们聊一下民事上的调解与和解,前两天呢,红唇的一个粉丝问了红唇这样一个问题。李律师,有一个朋友借了我一笔钱, 我把它起诉了,起诉之后呢,法院居中调解,对方呢,又重新给我打了一个借条,现在借条到期了,对方还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那李律师就问他,当时我们调解过程中,法院给我们出具了调解书了吗?他说没有,什么都没有,法官告诉我案件已经调解了,让我测速。那么李律师答复他,这种情况呢,我们需要再起诉一次。 他有点懵啊,问李律师,难道在法官眼皮底下签订的借条都无效吗?李律师呢,跟他解释,借条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强制力。 在此呢,李律师借这个问题跟大家分享一下民事上的调解与和解的区别啊。所谓的调解,是我们民宿法意义上的 审判人员在案件受理前和审判过程中,对我们诉讼争议各方居中调解,促成各方达成的一个共识。如果要对这个共识赋予一个法院的强势力的话,那么需要呢,法院为我们出具一个调解书 啊,如果对方到期不能履行调解意见,那么原告呢,可以持这份调解书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这份文书是法院的正式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结案的好处呢,有三点,第一点呢是结案快,第二点呢是调解数 不能上诉,第三点呢是诉讼费减半。那么我们来看这个案件中粉丝遇到的问题,为什么不能适用调解书呢?因为压根都没有形成案件呢,已经双方测速结案了, 测出结案之前,双方形成的这个借条,本质是双方在庭外达成的一个和解意见, 这样做呢,也有几点好处啊,理律师讲分两方面来说,一方面,对我们当事人来说呢,很多法院的答复是,如果你测速,我全额退还你的诉讼费。 第二点好处呢,是能够快速的解决我们速征的问题,但是这个李律师先打引号处理啊。另一方面,李律师说呢,好处是对我们的 法院的啊,法官呢,很完美的处理了一场民事纠纷,更重要的是,法官在这个纠纷处理之后,不需要处理任何的文书,不需要判决,不需要调解书,也就是省去了法官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工作。 你说好不好呢?都是好处吗?没有坏处吗?那么我们这位粉丝碰到的就是坏处,坏处的核心是我们通过撤案和解,我们的问题真正解决了吗? 本案的本质是这位粉丝拿着一个借条起诉到法院,和解结案之后还是拿着一个借条,并且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力。那么这个粉丝呢,很焦急,问李律师, 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能告法官吗?李律师告诉他呢,这个问题啊,只能怨自己,我们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多学法律知识,或者你下次诉讼的时候呢,请一个律师 啊。李律师呢,对这个问题我们总结一下,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来解决?首先啊,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答复是在庭审过程中就能满足我的诉求,立即马上,那么我们可以在对方履约之后撤案处理 啊,这是和解。另一方面,如果双方达成的和意是不能立即马上实现的,需要一个时间段,也就说存在执行履行的风险的话,那么我们要求法院出具于一个调解书, 以备后续对方不履行协议的时候,我们采取强制措施,千万不要节省那一半的诉讼费。
打到底和和解,你会选择哪个?如果你正在经历一场劳动仲裁,你会选择和解还是打到底呢?很多第一次经历官司的小伙伴,可能很难接受以和解的方式结案, 尤其是在离职之前受了气的那些人,好不容易拿起法律武器扬眉吐气维权,却又不得已再接受公司的压价和和解。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最终还是和单位选择了和解呢?其实,不论是和解还是调解,之所以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一定是双方在权衡利弊之下利益最大化的一种选择。 什么样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和解呢?第一,案件本身极具败诉可能,比如劳动者证据不足,单位证据充分,或者是劳动者请求的是加班费、年终奖这类比较难以被支持的请求。第二,劳动者本身厌恶风险,心理承受力有限,和解调解虽然是金额上做出了让, 但能够最大限度避免裁判结果不确定的风险。第三,劳动者有速战速决,追求效率的需要。正常情况下,达成和解后,双方会要求裁判机关出具调解书,即便单位不履行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执行依据尽快执行,而不用花费漫长的时间等待异财两审后的生效判决。 顺带说一句,你知道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两审能够拖多久吗?我的一个客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立的案,二零二一年一月开庭调解,一个月以后拿到钱,而与他同时间立案的一个同事,却在二零二三年六月才拿到终审判决。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