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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第二个呢,解决法的效率充足,特殊方式。这个就不一样了,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相当于什么呀? 一个年轻的普通人和老了的拳王两个人 pk, 到底是年轻人年轻气盛呢,还是拳王老大英壮呢?这个就不好说了,怎么办呢?找老大, 这个时候注意啊,咱们自己能解决的就自己解决,如果说自己解决不了呢,就要上交上级领导去解决。比如说法律 pk 法律,他们之间产生冲突,找谁?谁制定的呀?不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去裁决吗? 第二个是行政法规 pk, 行政法规找谁?谁制定的找谁呗,国务院裁决,那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呢?那这个时候老大就不一样了,法律的老大是什么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那行政法规呢?是国务院谁大找谁呀?是不是?你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谁大?肯定是咱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好,第四个是同一个机关制定的第一方性法规规章呢?那就是谁制定谁去裁决呗,谁定的找谁。 如果说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规章之间的老大是谁呀?那不就是国务院吗?对不对?所以说由国务院去裁决。 那好,又来一个特别特殊的什么呀?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地方性法规,他的老大是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那部门规章呢?部门规章,那不就是国务院吗?那你说啊,全国人大常委会比较忙,首先你肯定是找国务院,他去裁决一下,如果说国 永远认为什么地方政府法规是对的,他认为自己家的孩子是有问题的,那你可以把自己家孩子拿过来打一顿,没关系, 所以说我们就试用第一方性法规,你找自己家孩子麻烦,但如果说你认为是别人家的孩子错了,你认为是试用的自己的部门规章,你认为是地方性法规有问题,但是你想看你能不能说是直接教训别人家的孩子,你不行的, 别人孩别人家的孩子是别人家的,你只能管自己家的,所以说这个时候找他的爹妈来找谁,就是找全国人大常委会去裁决。
好,下面我们来看到最后一点,法的效力的冲突及解决方式。说白了哈,就是 我们的法在对同一件事情他的规定有不同的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听谁的?其实这个问题可能很多小伙伴会说,老师,我们在讲法的渊源的时候,我们不是讲过法的效率了吗?哎,对,我们之前讲的法律效率只讲的是前两种情况。 好,我们首先来看解决冲突的一般原则。一般原则,第一种情况呢,根本法优于普通法。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他的地位不可撼动,所以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第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我们在法的渊源那里,我们的所有排序都是根据法的上 上位、下位的这条原则来的,所以这也不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重点。第三,心法优于旧法。我们刚刚在讲法的效率的时候,大家应该也能感觉到了,心法成立,旧法自动废除。 好,第四,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我相信这个大家应该也能够明确,比如我们刚刚说了,一般的诉讼时效是自当时人知道或知道之日起三年, 但是如果你买的是个保险,保险受益人请求保险人付钱的,这个诉讼时效是五年。 好,如果你这个时候真的是因为保险的诉讼时效问题要找到答案的话,我们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好,这个就是一般原则,非常简单,关键在什么呢? 关键在于如果第三点和四、第四点他们交叉组合,我们应该听谁的。好,我们来看 效力冲突的特殊方式,如果是新的一般法和旧的特别法,他们之间 pk, 我们怎么办?你看新的和旧的相比,新的得一分,一般和特别相比特别得一分。 好,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用到特殊方式了。来,在这呢先跟大家说一个总的原则, 第一,我们看这个法是谁制定的,如果这两个法是由同一个机关制定的,那么我们就直接去找制定机关。 制定机关这个问题是不是我们在讲法的渊源那里我们就已经学过了呀?所以这个不难。 第二,不同制定机关制定的,我们去找他们共同的老大。我们国家的机关就两条线,最高的权利机关全国人大,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哎,所以如果他们有共同的老大,我们就去找他们的共同的老大。 假设是在两条线上打架,没有共同的老大,那么我们由我们国家的大管家,中央人民政府先站出来判断,然后根据情况再由人大常委会来裁决。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 好,我之前就跟大家说过,我们国家的机构体系,这个对于我们来讲非常的重要,不仅是在我们讲法的渊源那里,我们会遇到,你看我们在这去讲法的效率冲突的时候,你会发现机构体系同样非常 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把图画在这,我们来看一下。首先,如果是同一个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和旧的规定,我们刚刚说了是不是去找他的制定机关呢?假如是不同的法律之间产生了冲突, 那法律是由谁制定的?来看看这张图,我们的法律是不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啊?当然注意,全国人大一年一次,所以我们基本上找的是常委会好。当然如果说 是不同的行政法规之间产生了冲突,那他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我们直接找国务院好,所以其他情况我们都直接去找制定机关。所以你会发现这一类的考试类型本质上是不是考的还是这幅图啊?考的还 是法律的渊源,所以这个比较简单,我们再去看好,我们关键要看不同的制定机关, 不同制定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好,我们首先要看他们有没有共同的老大。什么叫做有没有共同的老大?如果这些法律文件他们同属于我们的 行政机关制定的,只要他是同属于行政机关体系制定的,那么他们都有共同的老大,就是国务院。 如果这些文件他们都是属于权力机关体系制定的,那他们共同的老大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好,我们下面来看图哈,给我看。好,我们来看图。 假如部门规章和部门规章打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财政部打架,那他们是不是都属于?我在这画个虚线哈, 是不是部门规章他们共同的老大都是国务院呢?那我们就直接找国务院。那相反,如果是部门规章和我们地方人民政府的规范打架了呢?不管你们都是属于行政机关体系的,那么我们都来找国务院。这样画图是不是会觉得非常的形象? 那同样的道理,如果我的这些文件是在权利机关体系,比如说我们的法律, 甚至还有我们之前说过有,有可能人大会授权国务院去颁布一些法律,那这种情况下最终的老大是不是还是全国人大常委啊?所以权力机关下制定的,那么我们 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进行裁决。好,下面我们来看制定机关。如果没有共同的老大,这个地方说的是什么呢?说的就是两条线打架好,我把这清平 好,我们刚刚说我们国家是不是机关分两条线呢?假如是这边的文件和这边的文件打架,你看网上没有共同机关了,怎么办? 先让中央人民政府站出来先判定一下,如果国务院都觉得是对方家孩子对, 那么不用把人大常委会请出来,国务院自行就决定了,因为你都觉得是对方家孩子,对吗?但如果国务院觉得是属于自家孩子对,那怎么办?这个时候要把常委会请出来做 一个裁判啊,我觉得这个是很好理解的,对吧?国务院首先提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哎,部门规章是不是说的就是权利机关那边啊?哎, 哎,搜错了, sorry, 适用法规,我们说法规是不是权力机关那边啊? 好,这种情况你认为都是别人家孩子对,那么你都这么认为,那么就这么认为了。但是如果你觉得是自家孩子,比如说,哎,我认为我的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是对的,那这个时候人大常委会请出来裁定 好,那么这个就是通过我们国家的机构体系,我们解决了法的效率的特殊争议的方式。
以后法的效力冲突和解决方式,这是两个问题。什么叫做法的效力冲突呀?好,就这个事, 这个规范规定了,这个规范也规定了,那到底听谁的?这就叫做法的效力冲突。好,那听谁的?怎么解决呀?这叫解决方式啊。两个问题好,为什么会有法的效力冲突呢?因为法的效力有不同, 因为法的效率有不同。比如我们讲宪法大于法律大于行政法规,是不是从这个级别上来讲,它的效率就不一样,对吧?那你说这个事法律也规定了,行政法规也规定了,听谁的呀?好,那么就要怎么解决啊? 好,所以法的效力冲突的根本在于各种法的效力不一样。法的效力等级叫效力未接,是指异国法的体系中,那因制 定法的国家机关的地位不同,那么他效力上就有所差别,所以还是要看背景,对吧?咱们俩到底谁大,得看咱们俩的制定机关谁大。 我的制定机关比你的制定机关大,那我的效力等级就比你的效力等级要高,对不对?所以之所以有效力等级的差别,主要在于咱们的制定机关地位上就有差别啊。 那么这种效力等级的形成,同这个国家立法体制有直接的关系。比如说我们国家的立法体制是不是两条线,一条线是权利机关有立法, 然后一条线是行政机关有立法权,然后最高权利机关是全国人大,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啊。那我们国家就是这样的体制,那么最高权利机关他肯定是高于最高行政机关, 所制定出来的法律也一定是高于行政法规,对吧?好,制定法的国家机关地位越高,其制定的法的效力等级当然也就越高了,是不是 好?那么法的效率冲突呢?说的就是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异国法律内部对同一个问题你有不同的规定,这时候就会有冲突,到底怎么解决呢? 好,如果能够用一般原则解决,咱们就用一般原则解决。先了解一下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原则有这样几个,第一,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好,我们讲宪法最大,对吧?因为它是由最高权利机关制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任何 法律规范,你的效率等级绝对高不了宪法,对吧?所以第一个一般原则就是根本法优越普通法,你都不能够为宪,都必要,必须要以宪法为基准。好,意思就是 在宪法在成为法系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不得从宪法相抵触,这是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所有的法都以宪法为最根本,对吧?那在我们国家,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等法的形式都不能够和宪法相抵触, 所以这种一般原则就叫做根本法优于普通法。好,接下来我们再看第二个, 叫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好,那只要是我的位接比你高啊,那么就听我的,对吧?好,不,同位接的法之间如果发生冲突,遵循上位优于下位的原则,是用上位法。 在我国,法律的效率高于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对吧?所以就是我们这个排序,宪法未接最高,其次是法律,其次是行政法规,对吧?再往下是规章什么的啊。好,这是按照未接来的,叫做上位法、优约下位法,这也是一般原则。 好,另外新法优约旧法啊,一般来讲新法是优约旧法的,一般来讲新法是优约旧法的。啊。好,强调的是同一个国家机关,那你必须是同一个国家机关, 然后你针对这个问题有新有旧,那么一般来讲,我们叫新法优于旧法。如果是不同国家机关,新法优于旧法解决不了,能听明白这个意思吧?如果是不同国家机关,那你还得看前面两个 根本法、普通法、上位法、下位法,对吧?同一个国家机关,那么你新法可以优于旧法。好,那再有一个呢?叫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比如说军人的婚姻, 他首先就要以军婚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最重要的这个依据,是吧?好,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好,这个原则的适用是有条件的,这就是要求必须是同一个国家机关制定的法,比如说婚姻法,对吧?婚姻法都出自于这个民政啊,民事的这些。好,那么你必须是同一个国家机关 所制定的,这两个都要求同一个国家机关。好,一是指在试用对象上,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的法优于一般主体、一般事项的法。二是指在试用空间上来讲,比如说特别行政区和咱们这些普通的地方,对吧?这是在试用空间上,那么对,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的法 优于平时和一般地区的法,这个叫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所以当法的不同的形式有了冲突之后,如果能够用这四个一般原则能解决掉,那你就用一般原则来解决。但有一些问题用一般原则解决不了啊?为什么呢?来举个例子, 比如说我们刚刚讲有新有旧,那我知道呀,新的大约 旧的,对吧?好,然后呢?有一般,有特别,那么特别应该大于一般,是吧?好, 这是从新法和旧法的角度来讲,新法优于旧法。然后呢,从特别和一般的角度来讲,特别优于一般,对吧?这一致还好说,就可以解决了。但如果我们把它反过来,如果新的 他是一般法,旧的他是特别法,那么特别优于一般。好了, 这是新的一般,这是旧的特别。你告诉我到底谁好使?是不是用一般原则解决不了了,对吧?用一般原则这么看,哎,他大,这么看他大,但是他们呢?这边是新的,但是一般这边是旧的,但是特别解决不了。 所以用一般原则,有一些法的效率冲突是解决不了的。那这个时候咱们应该怎么解决呢?我们就得看下面的这个特殊的解决方式。好,特殊的解决方式呢?我们关键是看 这个法的形式,他是不是由同一个法律机关所制定的,如果都是他制定的,你就把他找出来就行了啊。那么对于这种解决冲突的特殊方式,重点是啥呢?我把它叫做找裁判, 就找个人出来,让他说一下到底听谁的,对吧?好,那么首先 如果法的效率冲突不能按照一般原则解决,那咱只能采用特殊方式。那以咱们国家为例,如果出现这些情况,你就得找有权的国家机关出来给当裁判了啊。 那么当这个冲突出来以后,你得找谁来解决?好,首先看第一句话,法律之间。好,我也是个法律,你也是个法律,咱俩从地位上来讲是不是一样的,对吧?你叫法,我也叫法呀,对吧?然后呢?啊,我 是新的,但我是一般的,你是旧的,但你是特别的,那你说咱俩到底谁大,对吧?怎么办呢?好,没办法,因为法律都是谁制定的?都是全国人大或者是全国的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对吧?好,没办法咱们就去找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当裁判, 因为你去找的时候,全国人大不一定在开会,对吧?所以找裁判只能找全国人大常委会,因为他们不都是你们定的吗?对吧?好,那我就把你找出来当裁判,你说 谁好使谁就好使,这都理解了吧?好,然后第二句话,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此处的法规是啥?行政法规? 好,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时候,这一点大家首先要注意理解。前面这个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 谁制定出来的能叫行政法规?国务院,对吧?好,但是国务院制定这个东西是自己要制定吗?不是,是谁授权他制定的,对吧?那你说谁能授权给国务院制定,是不是只有全国人大, 这能理解吧?所以制定虽然是国务院制定的,但他是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所制定的。那么这个啊,只要你看到根据授权制 定的法规,他其实跟法律是一个层级的,就是我全国人大不方便做这个东西,我授权你行政法规做,授权你国务院做好,那是根据我的授权,他做出来的。 好,那他做出来的东西只能叫法规,但是是根据我的授权做出来的,所以名字上虽然叫行政法规,但效力上来讲跟法律是属于同一个级别的, 这能理解了吧?好,那么这个又回到了第一条,其实还是法律和法律之间有矛盾,对吧?好,如果是法律和法律之间有矛盾,那还是找谁?还是找全国人大常委会。 所以这里边就需要大家理解。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名字叫行政法规,但实际上他跟法律是类似的,那还是法律和法律之间的冲突,法律和法律之间的冲突,还是找谁? 全国人大常委会,这能理解了吧?好,这属于第一组,第一组的裁判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因为就是他制定出来的,或者是根据他的受阅制定出来的,这能理解了。好,接下来我们再看行政法规之间, 行政法规之间就是我是行政法规,你也是行政法规,对吧?比如说如果我是国务院制定的,你也是国务院制定的,然后咱俩针对的这个问题,我是新的,一般你是旧的,特别。好,那因为大家都是国务院制定的,那就找国务院的裁判,这是第一个,第二个, 第二个就是我是国务院下面的财政部制定的,你是国务院下面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那咱俩级别一样高,对吧?啊?咱俩说了不好使,行吧,咱俩都归谁 管?国务院管,那咱俩还是找谁?国务院,所以同样都是部门规章,是不都是国务院下面的部门,对吧?同样都是咱俩制定的,那咱俩解决不了,咱俩就找国务院或者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只要是规章和规章之间 出现了冲突,都是找谁国务院?比如说财政部制定出来的一个部门规章和省政府做出来一个地方政府规章,政府是不是归国务院管?财政部是不是也是归国务院管,对吧?所以咱俩只要都是归国务院管的,行吧,那咱就都找国务院。 好,这属于第二组,第二组呢?都是找国务院就能听懂了吧?好,然后剩下的呢?最重要的就是第三第三组这块,第三组是谁和谁之间有冲突呢? 是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之间有冲突。那我请问大家,地方性法规是不是人大这条线下边的?然后规章是不是国务院下边的, 这能听懂了吧?一个是人大这条线下边的,一个是国务院这条线下边的,他俩是不是没有共同的领导 能听懂了?两条线啊?两条线上下边的这个发生冲突了,那么怎么办呢?注意, 咱们国家如果要是有事,一般日常性的事物是由谁解决?国务院,对吧?所以咱两条线上面下面的小弟打架了,听谁的?先听国务院的,因为国务院他主持日常事务,能听懂了吧?好,但国务院出来 给他拉这个拉架的时候,就有一个问题,他如果要是认为人家人大那条线上的下边的小的对,那么 ok, 就这样吧。如果他认为自己下面这个小的对,是不是有点护短的嫌疑, 这能理解吧?就像两家小孩打仗一样,然后呢,由其中的一方家长出来主持局面,那这个家长如果要是直接说人家孩子对,行,这事就解决了,如果要说自己家孩子对,就有点 不公平在里边,可能对吧。于是这个时候就得找这两个家长共同的。上一集就能管着他们两家上面的啊,那就找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当两条线下面的有冲突了,先找谁?先找国务院, 国务院认为人家那条线对,那就用地方性法规,如果认为自己这条线对,那你就说 不算了,要提醒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这一个稍微绕一丢丢,能听懂了吧?那你要知道啊,地方性法规是人大 这条线下边的,然后规章不管你是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政府规章,是不是都是行政法规?就是国务院下边的,对吧?好,两条线的下边的发生了冲突,那么先由国务院站出来主持局面, 国务院说人家人大那条线下边这个地方性法规是对的,行,那就这样了,如果国务院站出来说,哎,我自己下边的规章是对的,那么抱歉,不好使,要提醒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裁决, 听懂了吧?好,这个呢,就是比较复杂一点点的问题了啊。好,剩下的呢,就是找 制定机关一样的就找共同的制定机关,制定机关不一样的就找他们共同的。上一集就这个裁判怎么找都能听懂了吧?如果咱俩有冲突,咱俩的制定机关是一样的,那就找咱俩共同的制定机关。 如果呢,咱俩的制定机关不一样,我的老大是 a, 你的老大是 b, 那就管找 a 和 b, 他俩共同的老大, 这能理解了,所以这是关于特殊的解决方式,怎么找这个裁判啊?那么我们下面表哥下面给大家再总结一遍, 就是法律和法律之间有抽突,找全国人大常委会,因为法律和法律他俩的老大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吧?好,然后行政法规之间呢?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咱俩共同的老大都是国务院好,然后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 虽然我是行政法规,但我是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所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以名字上我是行政法规,但实际上我也是啥法律,所以括号三仍然是法律和法律之间的冲突,还是找谁全国人大常委会 好。第四条是最稍微复杂一点的,就是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好,地方性法规是人大这条线下边的,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这条线下边的,对吧?两条线下边的产生冲突了, 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如果认为人家那条线的地方性法规是对的,那就用地方性法规。如果认为人自己这条线下边的是对的,抱歉,这个时候就得找全国人大常委会出来裁决好其他的,其他 的你就找他共同的制定机关有没有?如果有就找共同的制定机关,如果没有共同的制定机关,就找他们老大的共同的机关就可以了。这是关于法的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明白了吧?好,这个问题稍微复杂一点,但你只要把这个道理捋清楚了的话,这个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啊。
好,第三个是法的效率冲突及解决方式,这个呢,也是二零二二年变化的,但是他变化真的是变得非常小,他就是加了第一点,其他都是一样的。第一点什么呀,都不用说, 根本法是优于普通法的。根本法是什么啊?是咱们的宪法,宪法是咱们的母法,是咱们的根本大法,肯定是优于其他法的,除了宪法之外的,其他都是普通法了。 什么叫效力啊?前面也解释过啊,效力就是比大小,看听谁的。你想看,如果说一步法和另外一步法发生冲突,我们总要听一个人的吧,是不是?所以说效力等级越大,我们就听谁的。好,第二个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就相当于什么呀?一个大学生 和一个小学生打架,两个人 pk, 你说谁会赢?肯定是上位罚 咱们的大学生牛高马大的,小学生能比吗?比不了,所以说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第二、第三个呢,是心法,用于秀法。心法什么呀?相对是个年轻人, 旧法呢,相对是个老人,你说一个年轻气称的年轻人和一个七老八山老人打架,你说谁会赢?肯定是咱们的新法,年轻人会赢,是不是?好,第四个是特别法,又一般法,特别法呢,相对是咱们的拳王, 身份特殊,那 pk 咱们的普通人呢?你说谁会赢?肯定是咱们的拳王会赢啊,因为他身份特殊,所以说特别法是要优于一般法的。
如果你各种法的形式对相同的人员或者事项都有约束,都有规定的时候,但是这种规定如果冲突了、打架了,怎么办?到底听谁的? 那就是法的效率、冲突及其解决方式。我们这里呢,给了大家七条原则,这七条原则请您去理解它。第一条原则是根本法优于普通法,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宪法至上原则。 任何其他法律如果跟宪法违背了,那么我们要听宪法的,以宪法为依据,这很好理解。 下一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那其实大家理解第一条其实是第二条的一个变形,对吧?因为宪法是最上位的嘛,最高的嘛。啊?第二条呢?他说的更广泛一点是吧? 上位法就优于下位法,那就是那个效率排序了,宪法第一,法律第二,行政法规第三,地方性法规第四,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中规章第五个。 那换句话说,比方说我们这个地方性法规如果跟国务院制定的条例违背了,您说听谁的,那得听上位法的。 再换句话说,如果国务院制定的条例违背了宪法,那对不起,只能听宪法的, ok。
八的问题解决方法的八个步骤如下第一、建立团队。组建一个跨职能团队, 由有产品或制成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并任命一个团队负责人来协调和推动整个八 d 过程的进行。第二、定义及描述问题。使用五 w、 r, h, y, when, where, who, why, how, how much 工具来识别及定义问题,并制作过程流程图和鱼骨图来明确问题的范围和规模。十二、第三、 确认、实施并确认暂行对策。定义暂行对策,矫正已知的问题并实施并确认此对策,避免用户受到问题的影响。第四、确认、识别及确认根本原因及漏失点。找出所有可以会造成此问题的原, 并且找到为何在问题发生后没有注意到有问题。一、第五、选择和验证长期解决方案。选择和验证长期解决方案。第六、实施长期解决方案。实施长期解决方案。二。 第七、预防措施。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二、三、第八、结案并祝贺结案并庆祝问题已经完全处理清楚。三、以上就是八的问题解决方法的八个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这是一般的原则,那我是不是还会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原则解决啊?我这一个效力等级冲突的时候有一些特殊的方式。 七老师这里写了一个叫做找制定者,一般情况下是找制定者,但是还会有一个不一般的情况。后面会给大家提到,比如说我第一个法律,哎,他说我现在法律之间 对于同一件事情出现了有矛盾的情况下,我想问同学们,法律是由谁制定出来的?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但你看我现在找的话找谁?我只找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咋不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呢?哎,谢老师之前给大家讲过哟,我说过,哎,到了一定的时间,全国各地的这些人民代表就会去到我们的 北京,但有的时候他没有在,平时他是不在的。那我想找的时候我找不到,我只有找谁了?我只有找我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我就直接去找他。这是法律第二的一个呢?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我想问同学们,行政法规是由谁制定出来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那他之间有一些矛盾的话,我是不是就直接找国务院就好了? 第三的一个,他说同一个制定机关,哎,你都告诉我了,这是同一个制定机关,那是不是你直接找制定机关就好了?找制定机关。
英国关系呢,一般用于分析问题,第一层级呢,代表的是问题,第二层级代表的是造成问题的原因。第三层级呢是代表的对策,第四层级代表的具体的做法。那总的来说就是问题、原因、对策和做法。 好,那我们来看看几个相关的小案例吧。我们来看第一个案例就是上学迟到这件事啊,出现的问题是上学迟到,原因是交通堵塞啊。二呢是这个闹钟没响,哎,很清楚对不对? 那解决交通堵塞的对策是更换交通工具啊,然后呢,具体做法是选择地铁出行,哎,如果解决闹钟没响,那这样一个对策是什么呢?就是更换交警工具了,对不对?我们可以换一个新的这个闹钟,或使用手机电脑来 设置闹铃。然后第二呢是让家人敲门叫早,哎,把你叫起来。第三呢是调节室内的环境,比如说具体做法就是拉开窗帘睡觉啊,这样早晨的时候自然光就能够进入室内来唤醒自己,赶紧起床,都要迟到。 好,我们再来看这个上课走神的这张图啊。问题是上课走神啊,这张图是用来分析上课走神的原因,走神的原因是听不懂老师讲的内容, 对策是课前预习,具体行动是查工具书,划重点,写感想,记住主要的内容,做习题。那思考课前的问题。 哎,上课走神听不懂,那怎么办呢?我们要进行预习,哎,接下来是具体的哎,做法。我是刘艳,每周为你画一幅思维导图。
我们从根本活动准则、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两方面来学习了坚持一线治国这一课。首先,在根本的活动准则中,我们了解了宪法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构成。 他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几种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因为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关系到国家命运、社会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所以要求我们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 之国。其次,从最高法律效力中学习到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这主要体现为,第一,宪法所规定的内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 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加严格。最后,宪法是国家法治统一的基础。因此,为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职场之上呢,我们最核心的就是解决我们的现实的工作上的问题,那今天呢就教大家一个拆解问题的一个工具和方法, 关注加薪课堂,我们会陪你度过慢慢的职场之路。问题是什么呢?我们有一个好的工具去帮大家去拆解工作中的问题,那这个呢就是思维导图。在开始之前的话呢,大家可以先看一下我做的一个非常简单的思维导图。 好大家通过这张思维导图可以看到,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呢,可以通过四个大的维度来拆解。第一个就是目标,我们在工作当中所有的一切的事情都要恒定于目标,通过目标去启动啊, 这个目标的话呢,我们就需要去看机遇,现阶段的现状,那现状就包括我们最基本的数据,我们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法, 那在刚才的这张思维导图里面也有对应的些说明,大家可以机遇自己的问题和现状,去针对性的去做思维导图的调整 啊。第三个核心的点的话,其实就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行动点,基于我们的现状,基于我们的问题,我们如何在接下来的行动点中去解决我们上述的问题,那最后一点的话就是我们最终的数据的呈现,就是我们价值的量化。 以上呢就是给大家来讲一下,通过思维脑图来去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在日常的工作中的话呢, 大家在非常多的细节点上都可以通过这样的形式,首先呢去把我们核心的一个主题列出来,列出来之后呢增加我们四个的子主题,就像大家看到的导图一样,第一 我们现在最终的目标是要怎么样的?第二我们现状和数据是怎么样的?第三,我们应对的方法是怎么样的?最后呢就是我们的目标又是怎么样的? 然后这四个小主题之后呢,再可以针对性的再做三级的指标和主题,那这个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一直不断的去往下去拆,拆解的越细的话呢,你在行动的过程中也会越惊喜。 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讲的如何通过思维导图呢,来解决我们工作中的具体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欢迎嘉兴课堂,我们会陪着你度过漫长的职场之路,记得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