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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的最新详细通报,重点是这些!大家好,我是环球时报的耿直哥。就在九月三日,也就是今天下午一点左右,青岛警方终于就最近持续引起舆论热议的青岛一女子逆行打人事件给出了一份极为详细的通报。 这份通报呢,不仅印证了耿直哥在先前几个视频里所说的一些情况,还给出了更多重要的案情细节。 其中,我认为很值得关注的重点啊,有以下几个。首先,通报给出了打人女子王某进一步的身份,以及事发现场后来引起关注的黑衣男子的身份。 其中呢,王某是青岛崂山区旅游资源很优质的青山村的居民,曾经营过茶叶店,个体运输,目前无固定职业。耿直哥先前得知的信息是,他还从事过旅游业。那么黑衣男 子林某瑞呢,则是与他同村的村民,身份是个个体经营者。其次啊,通报还还原了女子王某袭击被打男子林某瑞之前的情况,提到王某当天是在去医院的路上想逆行借道超车,结果与林某瑞的车辆相遇。 通报说呀,王某之后开始倒车,准备回到他原来的车道,而林某润的车则在王某倒车时持续往前移动, 但因两车距离过近,所以王某转回原来的车道。结果呢,与一辆大巴车发生了剐蹭。这里啊,有些人会认为通报是在怪罪林某润不让,但在耿直哥看来,通报其实只是在还原事发的客观经过。 不同的人当然会对这个客观事实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耿直哥在关于此事的第三个视频中就说了,因为王某本身逆 逆行违法超车,所以林某润的车有权往前行驶。王某的困境是他自己给自己造成的,他迁怒于林某润,包括辱骂、殴打对方,自然也就是错误的。但只有了解了这个事实,我们才能知道为什么逆行不对,害人害己。 第三呢,通报说明了王某有没有追尾和肇事逃逸的情况。根据通报所说呀,王某在剐蹭了大巴车后呢,与大巴车司机进行了沟通,留了电话就处理达成了一致。次日,王某又给大巴车司机致电沟通,大巴车方面表示,因为是轻微剐蹭,不需要赔偿, 所以警方没有认定王某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最后是根据他逆行的违法事实罚了两百元和扣了三分。第四,通报中阐述了为什么没有按寻衅滋事办了。王某表示, 此事呢,是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但通报提到,警方也告知林某润可以走民事诉讼索赔。 最后啊,通报还提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时间点和案情处置细节。比如林某认识,在事发后很快就去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呢,当时就给他开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结果则是在第二天,也就是二十九日傍晚出炉的, 为轻微商林某润本人于八月三日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的说法则是已经申请伤情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目前尚不清楚伤情鉴定上两种说法不同的原因。 又比如啊,打人的王某是在事发次日被警方传唤,并于当晚就被送到拘留所拘留的通报说呀,盗案后,王某从书写 一份道歉书向林某润致歉,并表示了愿意赔偿,但通报没有提到林某润有没有看到这份道歉书。林某润在三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所以对方和家人没有 非常道歉。另外啊,警方还对最初造谣王某被居家拘留的一名男子进行了行政处罚。
有些网友问说,在刑法里面还有一个罪名叫寻衅滋事,如果受害人受的是轻微伤,但是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同样应该是 涉嫌犯罪,但是本案为什么没有追究呢?这就要谈一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呢,他最重要的构成要件就是第一个无事生非,就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上去挑衅绅士,第二个呢,就是他的目的就 是扰乱社会秩序, 如果以后再碰上这样打人的,那我们是不是只能够被打受辱呢?这就涉及到正当防卫的问题, 在电影二十条里面啊,我们知道了一个思想就是法不能向不法低头。那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最近要迎来一次 大修啊,在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正当防卫的思想也会写尽其中啊。对于未来啊,我们的警察在处理治安案件的时候,也会更好把握这一原则,让法不至于向不法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