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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共同抚养孩子?一提到离婚啊,关于孩子,大部分人想的是这个争夺抚养权,孩子归你还是归我,必须有个结果。 当然这种也挺好的啊,避免以后呢有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呢,还有一种方式啊,就是共同抚养。那什么是共同抚养呢?共同抚养就是两人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呢,不归其中任意一方所有,而是由双方共同拥有抚养权,轮流去照顾孩子。 根据法律规定啊,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这个前提下,如果说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呢,是会支持的。 如果说父母呢是和平分手,可以正常相处,孩子呢也比较小,双方都同意的话,那这种抚养方式也可以考虑,因为这样的话,父母双方都免去了在争夺抚养权这方面的败诉风险, 也可以让子女呢,在父母离婚以后,仍然能够同时拥有比较充分的父爱和母爱,不因为父母离婚产生这种隔阂,等孩子自己长大了以后,再去自主的选择和是一块生活。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子女吗?相信很多人都听到过共同抚养的概念,尤其是明星离婚,通常都会说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 是在法律上,实际并不存在共同抚养的概念。法律上只有子女归一方抚养或由双方轮流抚养。所谓轮流抚养,通常是指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一段时间,又随另一方生活一段时间,双方还可以约定每半年、每一年、每两年等等轮流一次。 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只会判决子女归一方抚养,而不会判决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且轮流抚养不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 至于共同抚养,通常表现为子女抚养权忍归双方所有,子女可以随任何一方生活,子女的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抚养的概念更接近于 人流抚养。那么到底可不可以共同抚养呢?对此,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法无禁止及自由。所以说,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子女。但是希望所有的父母在选择共同抚养时能够长远考虑,并真正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决定是否要采用这种方式。 因为共同抚养也存在着诸多弊端。首先,容易出现全责不亲,名义上的共同抚养,实践中反而可能会出现互相踢皮球甩锅的情形,尤其是当双方都各自组建新的家庭并再生与子女的时候。 其次,共同抚养可能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问题,孩子的成长过程是非常敏感的,如果父母双方都各自组建新的家庭,两方轮流或者共同抚养,表面上是让孩子依旧可以享受父母双方的爱,但实际上却是让孩子被迫适应多元的 家庭形态,反而容易让孩子觉得哪里都不是自己的家,进而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所以,共同或者轮流抚养,有时候并不一定最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望所有的父母在离婚时都能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慎重考虑。如果给不了孩子一个结构完整及幸福温暖的家,那还不如把孩子给其中一方抚养。同时,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依然要双方相互合作,不管孩子跟哪一方,都要给予孩子真正的爱和关心。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归双方吗?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归双方固有的,只要孩子跟着双方,是更有力保护孩子利益的,那么双方都可以轮流抚养子女。嗨呀!在实践中,符合以下情况,可以争取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快讲快讲!第一讲男女双方的经济能力比较接近, 如果双方的抚养能力差距比较大,那么大概率的是跟随抚养能力更好的一方。第二要考虑男女双方的意愿以及孩子本人的需求和意愿。比如孩子已经满了八周岁,孩子本人只想跟随一方生活的,那么法院也会考虑到孩子的意愿。 第三就是双方之中任何一方都不存在不适宜抚养和照顾孩子的情形,比如说有伤残或者严重的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你明白了吗?多学法律不吃亏,请关注刘律师!
前几天呢,我开了一个离婚案件的庭,在法庭上,最大争议一开始的时候就是男方想共同抚养孩子,后来呢,在法官和律师的解释之下呢,也就是说,抚养权判给一方之后呢,其实是可以实现共同抚养的。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呢,也大部分人是往往因为抚养权的问题是争吵不休的,甚至呢,强行要孩子来做一个选择,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是可以进行自己选择的。其实呢,抚养孩子并非只有随一方生活这一种方式, 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离婚之后呢,共同抚养孩子也是允许的,这样的好处呢,是双方都会尽到孩子抚养义务。抚养孩子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从生活娱乐到教育医疗 等,需要父母投入大量的精力。想要共同的抚养子女,首先呢,要提前约定好以上这些问题,以免呢之后产生纠纷。同时呢,也要考虑双方的经济水平是否相当,是否具有合作的态度。 那么在未来产生分歧的时候呢,能否都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协作?如果是婴幼儿呢,则不建议采用共同抚养的方式, 因为婴幼儿在安全感培养期呢,不易与主要的抚养人分离的。此外,若一方如果是品行不端,或者是存在家暴啊,虐待、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则也不适合参与共同抚养子女的。 所以呢,以上这些点呢,大家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抚养孩子的前提条件,再去争取孩子抚养权,不是说非得自己的孩子要自己抚养,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来进行选择。
嗯,他从二零一七年的十月份啊出去上班到至今没有带过孩子,都是我一直在在家里面带。嗯,那你跟他沟通过吗?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呃能协调吗?还是他要跟你争取啊?他争取呃,要不两个都给他,要不就一人一个。 但是呢,这个九岁的孩子自己是什么意见?他就是要跟我一起在吗?啊晓得,九岁的孩子一般他如果本人也跟 愿意跟着你共同生活,那就是法院判的话也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啊。大的那个归你,那至于小的那个一般有两个的话双方都要争取的话一人一个,小的话就大的如果跟你的话,小的就会跟 一般会判给妈妈。那如果说我要小的让大的自己选择的话,怎么这个行不行啊? 你要小的,大的跟妈妈,不是大的话叫他自己选择。你要小的那也可以啊,但是法院他是会判的,原则上还是会尊重一人一个这个概念啊。 那因为是如果孩子跟着他的话,嗯,他可能就把孩子嗯给他父母照顾,嗯,他可能要上班,但他父母的话怎么说呢, 就是脾气各方面都不好。对,但是这个不成为一个法定不能他得到抚养权的一个理由啊。不是法定的理由,如果你是第一次,我会建议啊,你拖一拖,等到第二老二也接近八周岁了, 然后再离婚。如果两个孩子都表示要跟你生活在一起,那就可以啊。那还有一种情况,策略上比如说你要这个小的孩子抚养权啊,大的孩子如果 归他妈妈,如果将来还是孩子这个老大归他妈妈的,这个孩子,将来他如果还是愿意表达,愿意跟着你的,到时候再去做变更抚养权的诉讼,那也是可以啊,这是技术上可以通过这种目的达得到啊,这种手段去达到你的目的。
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轮流抚养,我就是要孩子的抚养权,双方离婚吧,但是都想争孩子的抚养权。我们经济条件差不多,但是我这边呢,父母可以帮我照顾孩子,其实事实上也是我爸妈一手带大的。孩子现在几岁啊?九岁九岁这个问题都太简单了啊。你们条件差不多的话,法官就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 因为他可能给孩子灌输一些思想,孩子想轮流抚养,但是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轮流抚养,我就是要孩子抚养权。那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法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愿。如果孩子选择轮流抚养,你可能面临两种情况,第一,某官去做孩子思想工作,让孩子一定要在这两个里面选一个。第二,如果孩子非要坚持这样的话,确确实实共同抚养在司法实验当中虽然比较少,但是不代表没有 没有个别案例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我知道是有的,但是那是他双方要同意,我不同意呀。首先啊,你是想抚养孩子的,那么现在某官给了你 一半的抚养权,也是照顾到你的情绪啊,而且还有你不同意这个事情就一定不这么判吗?你让一个人抚养孩子,是要考虑他的抚养意愿的呀,我不想跟你轮流抚养,你真这样讲的话,你可就惨了。不愿意轮流抚养,最后就是两个结果,要么抚养权给你,要么你抚养权给他男方,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接受,那法官就说好,那最后我判给男方, 他不是这样吗?一切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呀,你说一切有利于孩子成长,也许在某官看来,共同抚养才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自己也愿意采取共同抚养,而且共同抚养也有共同抚养的好处。现在是你想让所有人接受你的这个观点,我认为是难度非常大。 那我首先我的工资比他高,我的父母也可以帮我带孩子,但是他不能,他就一个人,他家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帮他,孩子跟着他连饭都吃不上,连学习都指望不上这些我这些条件都比他好。好,你这问题我作为保官,我也可以每句给你怼回去。你的工资收入高,那也并不意味 对这男方就完全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第一,抚养能力这方面,法官不是考虑你有多好,而是考虑男方他有没有那一半能够抚养孩子的能力,这一点够了就 ok 了。第二,你父母能帮你带孩子,这确实是加分项,但是这不是作为最主要的考虑点, 因为抚养孩子义务是你们双方的。第三,恰恰因为你们共同抚养,所以男方抚养孩子义务已经减少一半了。某种程度上来讲,我觉得也不需要父母帮忙了, 本身抚养孩子的义务就仅仅是一半,又不是全部。第四啊,你刚说他不会做饭,这东西你怎么去证明啊?他说他会做,某官不可能现场让他给你炒道菜吧?第五,共同抚养他也不是完完全全的各占百分之五十, 你们双方也可以协商啊,一年十二个月,你抚养八个月,他抚养四个月,这也是共同抚养,你抚养六个月,他抚养六个月,也是共同抚养这个东西是很灵活的。
离婚之后共同抚养孩子,在法律上该怎么实现呢?首先呢,我们来说说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啊,父母子女关系并不因为夫妻的离婚而解除,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尽管夫妻离婚了,但是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还是要一样的承担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 但是啊,在实践当中,夫妻在离了婚之后啊,孩子一定是由一方直接抚养为主的。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对孩子主要的照料责任。 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呢,按照法律的规定,也要承担起支付抚养相关的费用,以及定期的对孩子进行探望,陪伴孩子成长的责任。法律上呀,也有 轮流抚养这样一个概念,他指的是有条件有意愿的父母可以彼此约定我们一段时间孩子有一方主要的抚养照顾,而过一段时间我们再进行交换。但是根据李律师的经验呢,我们并不建议 频繁的变更孩子的抚养和成长环境。最后呀,总结一下,我们赞赏那些在离婚之后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责任的父母,因为这样的一种表态,至少呢,表达了两个意思。 第一个意思呢,就是他们确认虽然夫妻双方的情感不在了,但是各自对孩子的爱,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一分都不能少。 第二层意思呢是虽然双方不能再做夫妻了,但是呢,双方仍然愿意做友好父母,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加平和的成长环境。
在离婚时,抚养权问题是核心争议焦点,那么能共同抚养吗?离婚后,父母共同抚养孩子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我代理的案件当中也有采用这种抚养方式的,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在离婚协议书或者在调解书中约定好具体的抚养方案和时间,也不失为一种妥善的解决抚养权的方案。 不过啊,这种方式对一些客观条件的要求比较高,比如共同抚养要符合双方和孩子的需求,双方要有良好的沟通意识和合作意愿。 如果是轮流抚养的,能够充分考虑孩子的居住求学问题,方案要有可落地性。所有家事都是大事,关注我,为你的家事找方案。
很多明星离婚都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那我们普通人能不能也约定共同抚养呢?首先我要澄清,法律上没有共同抚养的这个概念,只规定了由一方单独抚养或者由双方轮流抚养, 那一方单独抚养比较好。理解。双方轮流抚养有必要说一下,所谓轮流抚养,就是双方在一定时间内由各自抚养, 比如一人抚养半年或者一年,或者约定孩子在几周岁前由女方抚养,几周岁后由男方抚养等等。 但要说明的是,在我们实际办理的离婚案件里,极少采用轮流抚养这种方式。小孩随妈妈生活了一段时间, 刚刚熟悉适应了生活环境,又要到爸爸那里生活,重新适应,这样来回折腾,其实啊,对孩子并不好,所以我们并不建议轮流抚养。双方可以通过探视权的约定, 多些陪伴孩子的时间,对小孩身心健康更为有利。至于民心约定的共同抚养,我认为可能更侧重于经济承担方面, 比如生活、教育、出国留学、信托基金等等,那是有钱人的游戏,我们普通老百姓还是约定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吧。
前几天一位女性朋友跟高律师咨询他自他与自己的先生啊,没办法长期一起生活, 但是他最揪心的就是他有两个小孩,这两个小孩能不能同时跟他一起生活,抚养权能不能同时归他? 因为他担心啊,如果离婚了之后,一边一个小孩,另外一个小孩被老公带回老家之后,小孩从来没有离开过他身边,他担心将来吃苦受罪,所以他就 问了这个问题。那么高律师结合自己经办的案例啊和相关法院的判例,我们发现啊,在两个小孩或者是三孩家庭同时判决归另外一方的这种可能性是不是存在呢?我们 研究了一下发现在以下这些因素都具备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把两个孩子同时判决归一方的。第一个呢,要考虑的就是两个小孩是否长期随哪一方生活, 比如说现在的小孩,他有很多作业,他生病了,他抚养、睡觉这些平时都是跟随。如果两个小孩长期都是跟随某一方,或者是某一方的家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的,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就是大小孩跟自己弟弟妹妹一起生活的意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啊,小孩子年满八周岁的之后,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要征求小孩自己的意见。如果说年满八周岁的小孩,他的 意愿非常强烈的要求跟随弟弟妹妹一起生活,那么而且他们实际上也是长期一起生活,没有分开的这种情况,那么法院也会考虑这一点。第三个呢,就是 你要求同时归你抚养的这一方,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抚养能力?你虽然在争取,但实际面临小孩抚养的时候,他的成本、时间、精力都会很多,如果你没有能力抚养,法院也不可能让你抚养。第三个, 第四个呢,就是家长的一个离婚意愿,如果一方愿意离婚,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并且愿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那么法院在考虑的时候,也通常会考虑哪一方更能获得小孩,更对小孩健康成长有利。第四个呢,就是真正 取孩子抚养权的一个意愿。如果说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非常强烈,也能保证对方的一个探视权,那么法院也会考虑。 同时呢,我们也要看现在,因为有双胞胎或者三胞胎很多,如果是双胞胎,法院也会考虑是不是把他们分开。我们可以发现啊,在判决抚养权案子当中,法院考虑的因素非常多,但是最核心的因素就是判决两个小孩同时跪一方, 对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是不是更有利。同时呢,也要看男女双方在孩子抚养过程当中的付出,如果他付出多,而且对孩子好,那么将来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更大。在这些 情况下,法院综合考虑之后,是有可能将两个孩子同时判决归一方的。那么高律师也劝我们这位朋友啊,就是婚姻不能轻易的拆散, 你可以尝试着给自己或他进行和解,给双方一个机会,也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很信任。令人高兴的是啊,在高律师的劝解之下,这位朋友目前已经与 自己的先生和解了,我们也祝福他们一起的,一起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
王小飞和大 s 在离婚时约定小孩由双方共同抚养,我们也可以这么做吗? 近日啊,王小飞和大 s 共同发布了一则离婚声明,约定小孩将有双方共同抚养, 那么我们也可以参照这种抚养小孩的模式吗?时间当中啊,在我们办理的绝大多数离婚案件当中,小孩的抚养权一般都是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相应的探视权。那么 为什么这个和明星离婚经常会约定共同抚养有所不同呢?首先第一个,大家的经济实力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其次,作为明星通常要考虑各自的形象问题和商业价值问题。 原则上来讲,共同抚养是不伤害双方的情面的和社会形象的。但是在我们小老百姓的离婚 当中啊,基本上走到离婚那一步,感情基础就已经很差了,这个时候双方能够好好的协商小孩共同抚养问题的当事人已经是非常爽的, 更何况有的时候会出现其实有一方直接就是不在意小孩的情况出现,而且随着时间的退役,双方都有可能组建各自的家庭。那么在小老百姓的离婚案件过程当中,基本上大家考虑的都是离完婚之后,双方的瓜葛和利益纠葛是越少越好的, 因此律师和法官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太建议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因为随着离婚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况出现,有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
最近啊,有一个客户向我们咨询,说她跟她老公目前在闹离婚,他们一共抚养了三个孩子,老大呢今年十岁,老二今年六岁,老三呢,今年七个月,他希望取得孩子的三个抚养权, 然后她老公希望留一个,所以一直没办法达成一致。他问,这种情况下,他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那么法院判决支持他取得三个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对于这个问题啊,我们今天可以一起来分析一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啊,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来说,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孩子来说,嗯,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这个情况来进行一个综合的考量和判断。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呢,也会听取孩子自身的这个意愿,因此呢,对于他们家的这个老大,因为已经十岁了,如果这个十岁的孩子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嗯, 这个这个孩子呢,归他母亲抚养。那么对于老三七个月的孩子来说,因为他不满两周岁,那么一般也会判决有母亲进行抚养。 但是对于老二这个六岁的孩子来说,因为这个据这个女士讲,她跟她老公夫妻双方的这个经济条件都差不多, 那么男方和女方双方的父母都能帮忙带孩子,那么男方这边呢,也没有不良的嗜好,男方的这个收入啊,包括固定住所相关的情况,跟女方也都差不多。所以基于这种情况啊,法院有可能会出于平衡的这个考虑,因为女方已经抚养了两个孩子, 那考虑到女方的这个经济压力,还有抚养的经历和能力,那很有可能会把这个老二六岁的这个孩子判决由她老公男方来进行抚养,所以这种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基于基于上述情况,所以我们建议这位女士尽量的跟她老公还是协议离婚,那么 可以在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上做适当的让步,甚至说在财产的分割上也做适当的让步。你取得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啊,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啊,也欢迎私信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