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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的。 一、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三、未利用的,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十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并予以公告。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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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据了解,新的土地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一级地类设三个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二级地类设十五个原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八个一级地类中的耕地、原地、林地、牧草地及新设的其他农用地等五个地类共同构成 农用地。原城是土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五个一级类及原来两个分类中都有的特殊用地。交通用地,除农村道路和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水域中分离出来的水利建设用地等共八个地类,构成了建设用地。 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未利用土地,除田坎和未进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他水域,共同构成未利用地。 三级地类设七十一个,是在原来两个土地分类的二级地类基础上调整规定增设的。据部地级管理师负责同志介绍,这次修改土地分类体系, 是本着以现有两个土地分类为基础,以最小的修改成本,最大限度的满足土地管理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又给今后的发展修改留有足够空间的指导思想进行的。
土地性质的分类及分类标准土地性质分为哪几类?一、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第三类。 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下,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只能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的其他分类标准一、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乡用地分为二大类、九中类、十四小类, 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二、城市建设用地分为九大类,居住用地。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行政办公用 dc、 工业用 dm、 物流仓储用 dw、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 ds、 公用设施用 du、 绿地与广场用 dg。 三、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所有土地相关政策法规均依据土地管理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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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的分类一、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适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 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四十年。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二、五证两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 规定,房屋上市销售必须持有五证两书。五证是指与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书是指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关于土地使用年限,三、 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一、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二、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三、教科文未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四、章鱼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四、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算起?一、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证后开始计算。 从房地产开发的规律来说,楼盘开发要经过规划、报建、施工、装修、绿化、 配套设施等一系列系统而复杂的程序。一般房地产开发进展顺利的话的话,开发周期为二到三年,因此,购房者实际能居住的年限往往小于真正的土地使用全期限,土地使用年限缩水情况普遍存在。 二、综合用地极其年限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 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关于综合用地的出让年限,国务院五十五号令规定了各类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 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 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五十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 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应当明确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摊的土地面积, 明确商业用地部分出让年期为四十年,居住用地部分为七十年,如统一按五十年季,就会出现商业部分实际出让年限超过四十年,而居民购买的住宅土地实用年限又明显小于七十年。
土地性质分类标准及政策详解土地用地是要服务于项目,而不是项目服务于土地。如果你不了解土地用地性质以及对应的代码,可能在某些交流过程中就会显得有一些被动, 而是要围绕项目更多的去外研自己的专业知识,以足够多的知识储备去提升临场应变能力。目前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参考的是住建部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五零幺三七二零一一我们国家所有看得见的地,有一个专业名词叫城乡用地。 城乡用地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代码为 h,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h 一、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 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 三、特殊用地 h 四、采矿用地 h 五等。非建设用地代码 为一,包括水域一一、农林用地一二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一三等。其中我们日常业务中最常说到的城市建设用地是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h 一中的城市建设用 dh。 十一、城市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的主要性质分为八大类,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具体如下,上述八类是国家住建部发布的标准,也就是国家标准,毕竟是二零一一年发布的标准,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各个地方会在这大框架下延续或略微调整,有各自的标准,可能有些小伙伴会在一些地方接触过代码维 c 的用地性质不在上述八大类中, 商业级商务用地在国标里是 b 类用地。在深圳发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二零二一版里是 c 类用地。所以在具体深入对接项目时,一定要结合所在区域的用地分类标准。 我们现在的国土空间规划归自然资源部门管,而国家自然资源部是二零一八年改革成立的。二 零一八年,中共中央发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一起纳入到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 所以现在看到的规划文件一定都是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二零一八年除了是国家机构的改革,也是一场城市规划体制的改革。在此之前,我国有很多条线的规划,比如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国土规 话,还有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等。不同的规划由不同的机关部门管理,有时候不同规划的标准和目标也不一样,就导致很多在实施落地中会有冲突。 改革后,这些规划统一融合到现在的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以保护优先的大规划体系。我是小黄鞋,专注大宗物业交易,欢迎转发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