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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经济补偿金,就说 n 加一,公司辞退员工,到底有哪些补偿或赔偿?我们怎么样才能算的精准?大家好,我是少念法律条文,多讲实际操作的,打听生活。对于劳动合同法,很多朋友也非常熟悉, 还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块,像辞退、开除、解雇等各种叫法都有,但大家最关注的还是经济补偿金, 很多朋友脱口而出就说公司要赔 n 加一,但 n 加一到底是什么,很多人不一定知道,这个是依据什么工资基数计算出来的,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 n 加一的依据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才有这个加一?第一大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可能要承担这几种补偿,简单的说有三种金 计,补偿金、赔偿金、代通资金。第一,经济补偿。一种是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 一种是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那么公司才要承担经济补偿金,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 n 的经济补偿金。第二,赔偿金。 如果公司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流程违规还是没有可依据的法律法规,都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这个等于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二 n 的赔偿金。 第三,代通资金。这个实际上属于口头的说法,在有些情况下,公司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资金, 这个也就是 n 加一当中的那个一。第二大点,我们常说的 n n 加一、二 n 到底怎么算? 有什么讲究呢?和公司谈补偿的时候,说的最多的就是恩爱恩恩加一,甚至还有爱恩加一的情况,那么这一块究竟如何规定的呢?第一,恩指的是经济补偿金的约束。在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时,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月属用恩代替,而工作年限当中不足六个月的,按照零点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来算。 工作年限当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部分,按照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算。而这里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基本上大部分城市是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应 发工资的平均值来算。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在上海市这些比较特别的地方,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不包括加班费的部分,也就是说要把最近十二个月的应发工资剔除加班费的部分后,再来计算平均值。 第二, n 加一。那么这里的 n 与第一点相同,这个加一就是代通资金,实际上这个代通资金只有三种情况有,而且如果公司有提前三十天通知, 那就没有这个代通资金了。第三,二恩,这个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因为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所以用二恩来代替。第四,有的人会提出有二恩加一的赔偿,实际上这个是错误的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中从 就没有二 n 加一的说法。但有些公司裁员补偿 n 加三、 n 加七等等,那是公司自己的行为, 公司愿意高于标准支付,那肯定是没问题的。这里我们还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只能请求一样,不能同时要求。 另外,如果是公司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那就没有代通资金一说。第三大点,要拿到加一的代通资金。有三种情形, 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很多朋友都会提到这个加一,不过这个加一只有以下三种情况才有,并且公司如果愿意提前三十天通知,那 公司就不需要支付这个加一的代通资金。第一,员工患病或非阴功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岗位,也不能从事公司 他的岗位。这个时候,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带通资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能否胜任岗位工作,不是公司和员工口头说的,算,得有客观的证据,比如说医疗证明、考核记录等等。对于我们来说, 千万不要用消极代工的方式来向公司证明自己无法胜任工作,否则很容易被公司抓住。问题点第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这个时候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资金, 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很多公司会这样做,动不动就拉员工过去培训,然后考核。这种情况公司可以证明员工不能 胜任单程工作,那么公司要么给员工进行培训,要么给员工进行调岗,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第二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 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这个流程去做,很可能就会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协商后仍然不能达成一致, 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资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是一个广泛的概念, 基本上也都是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并且和员工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比如需要长期的停工、放假、工作地点的调整、工作岗位的 调整等等。总而言之,我们一定要搞清楚 n n 加一 i n 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具体的金额应该怎么算,如果不清楚这一块,会让自己变得被动。谢谢大家关注,打听生活,每天学习一个劳动权益小知识!
今天李律师出一期视频,专门说一下经济补偿金 n 代通知金 n 加一赔偿金二 n。 虽然之前说过这个问题,依然有很多粉丝不了解什么是 n n 加一 r n 第一 n 就是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于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工作一年的,那么离职时公司就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半年按照半年来算,支付零点五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那么有人问李律师,哪些情况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nba 的经济补偿金呢?记得以下五种情况, 一、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方面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应经济性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形除外。五、因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 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个问题, n 加一。 n 加一中的一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需要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我们经常称的代通知金。 这个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劳动者无过失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有人问李律师,单位在哪些情况需要支付 n 加一呢?记得以下三种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员工作,也不能从事有用人单 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三个问题, rn, 也就是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好的,今天的视频内容就讲到这里了,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