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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零二四年十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制度将会彻底变轨,养老金有了一个统一的算法,那么死亡后的待遇有没有必要变轨呢?我们举例来看看。 老王是陕西人,今年七十五岁因病去世。我们分别假设他是农村居民、企业退休职工、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退休公务员,来了解他的亲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如果老王是农民,那么其亲属只能领取八百元丧葬费。如果老王是企业退休职工,或者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养老保 保险,在七十五岁病故后,其亲属领取的丧葬费为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即七千零七十一元。 一次性抚恤金以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 发放抚恤金的月数和本人的交费年限以及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有关。交费十五年,发放月收为九个月,交费每超过一年发放月收增加一个月, 最高发放月数为二十四个月。每领取养老金一年,发放月数扣减一个月,但最少发放月数为九个月。老王的一次性抚育金发放月数为 九个月,经计算为三万一千八百二十三元,他的亲属共领取三万八千八百九十四元。 老王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亲属领取的丧葬费为三千五百元。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田二十个月基本退休费,退休费按五千元计算,亲属领取的费用超过十万元。 老王如果是退休的普通公务员,其亲手领取的丧葬费为三千五百元,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本人生田四十个月基本退休费,退休工资按五千元计算,亲属领取超过二十万 以上,可见身份不同,待遇天差地别。养老金有差异尚能理解,毕竟多交多得长交多得也成共识。死亡以后的差异还那么大,这就明显不公平。 交通事故中的同命不同价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那么退休人员死亡的遗书待遇也应该用同一套之斗来公平对待。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二零二五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二零二四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三十元,达到六百七十元。 二零二四年预收二零二五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二十元,为每人每年四百元。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从二零二四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底。
山西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从省退役军人厅获悉,从八月一日起,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调整。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并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的生活补助标准都有不同程度上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一百五十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五十元,达到八百一十元,每月人九千七百二十元每年人。农村的、合 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五十元,达到八百元,每月人九千六百元每年人。 不符合平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八零二三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和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油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五十元, 达到八百元,每月人九千六百元每年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十八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六十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五十五 五元,达到六百四十五元,每月人七千七百四十元每年人。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试行义务兵役之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含六十周岁 为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级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五十四元。 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入党的,每人每月八百八十元 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至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入党的,每人每月七百九十五元。以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 人,按每人每月五十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