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之后对自己有影响吗?报警对报警人是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有正当理由的。报警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但是一定要记住,一定不能报假警诬告陷害。记得点赞、关注、评论我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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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报警,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很多案子都涉及到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并存,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并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说被人打了, 我们既可以要求警方对打人者作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也可以起诉市法院主张民事赔偿。 如果公安机关以案件需要到法院起诉为由不予处理,那么你可以说,根据公安机关办事刑事案件的规定, 如果你认为这个案件不属于你们的管辖,请给我出具一份盖有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您知道了吗?
被骗多少钱可报案?去哪里报案?被骗多少钱可以报警?无论你被骗多少钱,都可以报警。一般情况下,被骗三千元以下的,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旦报案,对方会被行政拘留。如果你被骗金额超过三千元, 则涉嫌诈骗罪,要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应该向哪的公安去报案呢?告诉你个最方便的地方,就是去你自己所在地的公安局报案, 这是公安部的规定。如果报案不立案应该怎么办?就去看我以前的视频,你了解了吗?我是甜甜的律师,如果这条视频能帮到你,欢迎点赞关注!
哎,有,有冷吗? 喂,瑶瑶,冷吗? 喂,姑娘,你声音太好听啊! 幺幺零报警电话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热线,无论什么时候接,警员都二十四小时在岗在位,时刻守护着这个生命通道。 曾任有一些人肆意妄为,无故恶意拨打幺幺零,导致公共警务资源被占用,影响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及时救治。 家事公安提醒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如恶意拨打幺幺零、谎报警情和其他恶劣自扰,均为违法行为,依照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出警要赔偿吗?你没有听错,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出警也要赔偿。我们有时候会遇到公安机关出警慢,甚至不出警的情况,对于出警时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安部幺幺零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的规定, 在危及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的情况下,如果在市区,警力必须在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果在郊区,必须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 那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出警,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咱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甘肃天水有一个案件,被害人因遭遇抢劫而死亡,在本案当中呢,公安机关存在违法拖延出警,没有及时履行保护 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那被害人起诉到法院以后,一审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即赔偿十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六元。 家属不符上述以后,二审双方达成了调解,公安机关赔偿了二十万元。现在您明白了吗?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公安机关没有出警,属于行政不作为,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对此您支持吗?关注我,一位说真话的律师!
格力啊,终于报案了,并且啊,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既然是已经立案,那就证明啊,有违法行为的存在, 不然啊,公安机关也不会轻易的去立案。公然的侮辱他人啊,在我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啊,公然的侮辱他人啊,可以处以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那情节严重的会上升到刑法的层面,也就是说要坐牢的。刑法规定啊,要处以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所以啊,当吃蛙群众没有问题,但是没有实锤的事情,说话前啊,一定要当心啊。
张三在没有问我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家的五十亩玉米给收掉了,同时啊,收玉米的时候呢,他自己也受伤了,那么张三能不能请求我支付劳务费用啊?张三能不能主张我承担他人生所遭受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呢?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有理有据频道。我是李志强, 民法呢,他禁止私自干预他人的事物,如果你无故的私自干预别人的事物啊,那么你就构图侵权的,但同时呢,民反,他又鼓励人们相互之间互助一行, 那么这个中间怎么样取得一个平衡呢?这就引出啊,我们民法典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不为大家所熟知 的法律规范,无音管理啊。举个例子啊,比如说我们家在老家有五十亩的玉米马上要收了,但是我们所有的家人都在银川收不了,这时候呢,张三在没有问我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家的五十亩玉米给收掉了,同时啊,收玉米的时候呢,他自己也受伤了, 那么张三能不能请求我支付劳务费用啊?张三能不能主张我承担他人生所遭受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呢?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无因管理啊,他构成的四个要件啊,第一个要件呢,就是管理他人事物, 就是张三他在收玉米的时候,他知道他收的是我们家的玉米,而不是他误以为是他们家的,他给收了,这是第一个要见。第二个要见呢,就是 管理的意思啊,比如说呢,就是管理人啊,知道这么做是为了别人好,比如说张三他收玉米是因为怕玉米不收给坏掉了,而不是为了害我。 第三个呢,就是我和张三之间没有法定的或者是约定的义务,我没有请张三来干这个活,这是非常重要的第三个要件。 第四个要件呢,就是管理人啊,不能够违背啊,本人就是我啊,这个明示的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 别说我曾经拿着一个非常大的喇叭在我们村里面喊我,说我们家的玉米今年就是不收不收,然后我就想看一看玉米不收啊,来年是个什么样子,张三他也应该听到了的,那么这个时候他去收我们家的玉米啊,就违反了我明示的意思啊, 好符合以上的四个构成要件,就构成了无音管理,我和张三之间呢,就有一个无音管理之债,张三了,他就不是侵权了。那么无音管理之债到底的内容是什么呢? 哎,比如说第一个问题啊,我还没有回答,就张三他能不能够请求我支付他收五十亩玉米的劳务费啊?不能的,各位,他只能够请求我支付合理的必要的费用。 那么张三他受了伤怎么办呢?他受了伤啊,就是我给他适当的补偿就可以了,我不需要承担那么高额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我只是需要继公平责任,适当的补偿他就可以了。好,各位,这个问题我们就和大家聊到这里,我是李志强,关注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后台有位网友啊,给我咨询问,我就是他被骗了七万块钱,那收到钱的卡主最近被抓到了,那愿意退一万五,那卡主年龄还小,手上没那么多钱,那只有一万五愿意退,他问我要不要这个钱, 其实我想说啊,被骗的钱,只要说卡主愿意退,你就先拿回一部分,千万不要等,只要是愿意给钱,不管多少,尽量去谈,那能挽回多少损失,那就挽回多少, 那签个字的问题,就能拿回来一点咱们的损失,那这个比什么感觉我都强。那后来啊,他告诉我,如果说不是这个人提供卡,他也不会被骗。那我个人认为啊,整个诈骗事件中,责任最大的应该是诈骗犯,但是其他人包括受害者 也都有责任,难道说你被骗了你就没有责任吗?再一个就是你被骗的钱,他不会装到一个人的口袋里,有很多被骗的连一分钱都追不回来的,也大有人在。那你又问了,骗子都没被抓到,那你管谁去要呢? 那现在只要公安抓到那管为这些骗子提供帮助的人,他们都为了减轻处罚,为了缓刑,需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这是一个重要的从宽量刑情节。并且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 法的规定啊,这些为电信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民法点等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这些人任 认判不赔偿,那被害人也可以对这些人提起明日诉讼,要求赔偿。但是啊,实践中那来看,还是比较难起诉的啊。我是张老师,关注我啊,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去派出所报案,一定要记住这一招,去派出所报案,有时候呢,报案民警会和你说,这个事呢,不归我们管,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你去法院起诉吧,然后呢,就转头不理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教你一招,轻松解决! 其实生活中的很多案件都涉及到了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并存,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责任并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比如说,被人打了,我们既可以要求警方对打人者作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也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民事赔偿。 至于选择如何处理,那是你们自己的权利。因此呢,公安机关如果以案件需要到法院起诉为由,不以处理,这个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如果你到派出所,他就是不理,你可以告诉他,根据公安机关 办理行政案件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你认为这个案件不属于你们的管辖范围,请给我出具一份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如果公安机关不出具,那么你就可以直接拨打幺二三八九进行投诉举报,办案程序违法,您明白了吗?
去派出所报案,遇到麻烦,学会这一招,你去派出所报警,有时候报案民警会和你说,这个事不归我们管,这个啊,属于民事纠纷,你去法院起诉吧,然后就转头不理了。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教你一招,轻松解决,记得点赞收藏起来,以免药用的时候找不到了! 其实生活中很多案件都涉及到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并存,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责任并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说被人打了,我们既可以要求警方对打人者作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同时也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民事赔偿。至于选择如何处理,那是我们自己的权利。因此,公安机关如果以案件需要到法院起诉为由不予处理,这个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如果你到派出所,他就是不处理,你可以告诉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如果你认为这个案件不属于你们的管辖范畴,请给我出具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公安机关不出具,那么你就可以直接拨打幺二三八九进行举报投诉,办案程序违法。你明白了吗?关注谢律师,学法不吃亏!
我们国家习惯于或者说喜欢用刑法的治国,一说到依法治国,大家想到马上就是严刑军法, 把人抓起来,这是一种刑事治法的理念。其实我们国家还有很多法律,民法、行政法要结合起来运用,比如说自己这个电诈, 电诈除了把人抓起来以外,如果他不够犯罪的,我们千万不要把他抓起来,可以用行政处罚还有一些帮性的,如果他不构成犯罪,但是他确实提供了银行卡帮别人走账,那么 你可以起诉这个帮人家走账,银行卡的卡储,让他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通过民事的方法来追究他的责任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把我们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结合起来,可以有效的治理 电炸的现象。我们不能只知道用刑法,而要综合运用,这是我的一个观点,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