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十号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醒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为国家公园专门立法。此次立法将为国家公园的规划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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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十号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醒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为国家公园专门立法。此次立法将为国家公园的规划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提供法律依据。
新华社消息,十号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醒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为国家公园专门立法。此次立法将为国家公园的规划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提供法律依据。
还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也将会迎来第二次审议。二零二零年十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细化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措施。包括完善保护名录调整机制,扩大应急救助野生动物的范围,发挥社会组织在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明确将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栖息地纳入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增加违法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二是 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相衔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健全野生动物制害防控机制。包括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 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中央财政对野生动物制害的预防、控制及致害补偿的经费补助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制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 明确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增加防止野生动物逃逸和伤人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四是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管理,对人工繁育三有动物实行备案管理, 同时明确应当区分情况,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同时提醒二次审议的还有能源法,草案增加规定了风能、太阳能、生物智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同时增加规定了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等概念定义。 记者会上,发言人介绍,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与草案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二审稿重点做出了调整,规定国家要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要加 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制度体系。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要积极参与绿色能源消费的, 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的要求,并增加规定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
昨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一系列备受关注的法案提请审议。 此次提醒审议的造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加大对在造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社会生活噪音违法行为的处罚。 造成污染防治法草案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造成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为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为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造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三、 对以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为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造声污染等。在治理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方面规定, 草案规定,机动车的销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造成污染防治法草案第四十七条,机动 车的销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销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及时等方式造成造声污染, 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造成污染。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传播等交通运输工具运行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 警车、消防救援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安装、使用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等部门的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