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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公司应该怎么办?最近有个企业客户咨询我们,他有个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已经四天了,公司去和他谈续签劳动合同的事情,员工拒绝拒绝续签,但是员工又继续到公司上班,公司应该怎么办? 点赞收藏,专业律师告诉你应该怎么办?首先,公司必须要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续签, 把劳动合同的版本提供给员工。员工拒绝续签的,公司还要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了。如果超过一个月,公司再以员工拒绝续签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的话,要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年,公司与员工拒绝续签劳动 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就不仅是经济补偿金了,还要付赔偿金。所以,员工拒绝续签的情况下,公司一定要及时有所反应,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有可能要承担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劳动用工知识,帮助企业管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办?肯定是及早跟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而且越早越好。 因为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没有满一个月和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超过一个月以后,即便是因为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超过了一年,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便是员工的原因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办法再终止劳动关系了。如果超过一年以后,公司以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 终止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的,甚至有可能被判定恢复劳动关系。所以我们给公司的建议是,如果员工拒绝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肯定要立即种植劳动关系,越早越好。不仅如此,公司还应该保留好已经书面通知员工,要求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自己拒绝签订的相关证据材料,不然公司可能会面临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
我碰到一个有意思的咨询,就是劳动者他就是不签合同,然后呢,他还书面声明不找单位的麻烦,然后单位就问我,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怎么办?会不会支付双倍工资? 企业的担心是正常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三倍工资。 但是我认为,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的,用人单位就没有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另外还有一点呢,需要特别注意,就是你必须马上终止双方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并且不得拖延。终止的时候,你要注意,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你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那么 你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终止,超过了一年时间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之间呢,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你就不能够随便解除或者终止了,如果你随便解除终止,那就是违法解除,违法终止劳动用工关注而来。
大家好,我是少念法律条文,多讲实际操作的打听生活。在很多未签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当中,如果公司证明了是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会最终判决公司无需支付两倍的工资差额,看起来合情合理,实际上还是存在很多不公平。 因为员工拒签,公司是有权利终止劳动关系的,而且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员工入职时迫使员工造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那么这里说一个深圳市的判决,也是我看到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块最符合逻辑的认定观点。因为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的能力明显强于员工,因此不能因为员工拒绝签订就 可以作为公司逃避签订合同的借口。但我们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案子都会这样去判,只是说这种认定观点 是比较符合逻辑的。另外,我们在最后会说一说当事人在这个劳动争议当中应对的错误之处,以及通过这个劳动争议我们能够学到什么知识。我们先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劳动仲裁的结果。员工王某,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入职, 岗位是普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公司告诉王某要将工资的计算方式改为计件制。王某 回复公司说,计时制我就去上班,如果改成计件制,我就不去上班了,你把十二月份的工资结算给我吧。最后,王某没有再去上班,并且申请了劳动仲裁。王某的劳动仲裁是这些,一、请求确认这段时间的劳动关系, 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七万八千七百五十元。三、请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 七千五百元,外加一些工资差额以及五千元的律师费。重彩结果是王某的部分请求得到支持,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日常发工资当中的工资差额,而经济补偿金没有得到支持, 公司不服。经过一审后到了法院二审,那么我们来看一看法院二审的认定观点也是最精华的部分。对于这个案件,公司认为公司曾要求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王某没有配合,而公司作为成立不久的小公司,没有 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宜,最后不了了之。因此,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主要在王某,公司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二审法院是这样去认为的,第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主动与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没有证明是王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即便是王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应该在法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王某终止劳动关系,但公司并没有依法终止, 而是继续用工,在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公司放弃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公司提交的聊天记录 显示,王某在不同意工资计算方式变更为计件制的前提下,提出不去上班,后续也没有去上班。市委王某主动提出离职 部,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能够学到什么?第一,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我们在和公司沟通的时候,涉及到自己辞职不干了, 这些敏感的话题最好不要随便说。公司将计时制改为计件制,王某完全有权利提出异议,可以直接表示不同意,但不应该在聊天记录当中直接说自己不去上班呢,这样就相当于一个辞职通知。 实际上,王某只需要表示不同意改为计件制,并且继续去正常上班,不在公司的关于计件制的任何书面文件上签字,那么等下一次发工资时, 如果出现工资低于计时工资时,再去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那么还会有机会拿到经济补偿金。第二,即便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完全有权利先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如果员工仍然拒绝, 那么公司可以直接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就和二审认定的观点一样,公司在明知道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却不做任何处置,而是继续用工,责任应该有公司承担,而不是员工。这种认定才是最符合逻辑的。如果认定只要是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无需支付双倍工资,那 那么公司就可以完全利用员工入职时自身的强势地位来营造出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就和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一样,这给了公司装漏洞的机会。 第三,即便超过一个月以上还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之后的一年内,公司一样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只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即可,这个 时候公司一样有机会把损失降低到最小。举个例子,员工工作了两个月,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公司可以终止 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有些公司就故意装作不知道,非要等到员工要求十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时,才 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这明显是公司自己造成的,不能因为公司一句公司是新创立的,对于法律的认识不够,员工是劳动碰瓷、 是敲诈,就能免除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认知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这似乎在表达公司不懂法可以理解,原 员工懂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反而变成了劳动碰瓷。总之来说,一线城市的判决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能够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责任认定分明,符合逻辑,这样也会让员工感到更有保障。谢谢大家关注,打听生活,每天学习一个劳动权益小知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合同,那么我们劳动者怎么维权呢?先告诉他的结果,企业是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他可能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续订合同的,用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合同,这个规定比较好,对我们劳动者有利。如果我们真的符合了签订无固定合同的条件, 企业就是不不同意给我们签,他只同意给我们再签三年。这个时候我们劳动者怎么办呢?我们能不能要求劳企业向我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个是我们劳动者经常问到的问题。 首先我要告诉你,企业是没有义务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呢,他可能要承担更加严厉的后果。这个情况呢,要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第 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情况下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就属于违法终止。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且要求企业赔偿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工资。 或者我们可以不要求企业恢复劳动关系,但是呢,要求企业支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赔偿金的金额呢,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但是呢,这两个请求你不能够同时都要求,只能两者选其一,要么恢复劳动关系,要么就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第二种情况就是企业他不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呢,他又不跟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劳动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呢,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向你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三倍工资。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要向你支付三倍工资,而且支付的期限呢,从你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之日起开始支付,一直支付到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之日子。那么这个时间上有没有限制上,理论上是没有限制的,因为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可以终止中旦的,比如说是一年的时间,那么你没到一年都给他发一个历史,还没到一年都给他发一个双倍工资的要求,支付的一个要求,那么这个时效就是终止中旦的,理论上三年、五年甚至十年都是有可能的。 这个法律真真的很重的,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该签合同,该签无固定的一定要签无固定,千万不能拖,一拖责任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