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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了❗️拆迁款不用争了 8月新标准 这样 拆迁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意外之财”,究竟能得到多少财?今天带你算清应得赔偿💯 . 🍥拆迁四原则 .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区位、建筑面积而定,一分钱不能少; 2⃣必须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不得强迫老百姓交房交地,杜绝越拆越穷行为; 3⃣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4⃣农村房屋拆迁不得降低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必须保障大家的长远生计。 - 🍥拆迁补助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类型、结构、面积、位置等因素,评估机构会进行价值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补偿价格。 -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的价格会参考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水平。 -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房屋,如商铺、厂房等,其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 2⃣搬迁费用补偿标准 👉搬迁费用补偿主要包括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 - 👉搬家费是指被拆迁户因搬迁需要支付的搬运、装卸等费用; - 👉临时安置费是指被拆迁户在过渡期间需要支付的租房费用等。 - 3⃣过渡安置费用补偿标准 - 👉过渡安置费用补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因无法立即入住新房而需要支付的租房费用等。 - 4⃣奖励性补偿标准 - 👉为了鼓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通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偿,这些奖励性补偿可能包括现金奖励、购房优惠等。 . 💥如果您目前家里也有拆迁纠纷,对于拆迁赔偿款不顺利的,需要律师介入争取最✔大赔偿的,可以留下地区,这边在全国都有擅长拆迁纠纷方面的律师可以帮助您 #拆迁 #拆迁补偿 #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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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大学10月前
#上热门 武汉市新洲区征地价格出来了,最高价格比黄陂区低6000元/亩。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华中出海口、沿江港口城市、长江经济带长江黄金水道节点城市阳逻港口新城,主席考察过留下足迹的中部城市阳逻,省政府指导征地地价竟然比黄陂木兰山脚下、内陆小县城前川的地价还便宜6000元每亩。政策性倾斜真是偏爱黄陂,厚此薄彼!三店街道、辛冲街道(离光谷中心城66公里)、凤凰镇街道中心地价!和木兰乡、蔡店街道(到光谷中心城108公里)地价一样,都是4.8万。阳逻街中心城地价和黄汉湖武湖的农村三里桥地价一样都是5.9万。 对比新洲和江夏,这几十年里湖北和武汉确实对黄陂不薄!大家以致认为水果湖和江滩对黄陂不是一般的好!1983年 孝感地区的黄陂县,因为新洲以及阳逻深水港要划到武汉市但不产生飞地,武汉顺便把黄陂第三次划入武汉。当年新洲县申请加入武汉市版辖,新洲县撤县设区行政动作都走在黄陂前面,是铁铮铮的事实!所以说,黄陂第三次划入武汉,是因为沾了新洲人的光,搭上了新洲的便车!当时新洲县的GDP是黄陂县的1.6倍,是红安县的2.9倍。1948年的黄冈西乡新洲还是湖北省一级县,属于孝感的黄陂县是二级县。如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孝感人和新洲人哭晕在厕所里。#武汉新洲#新洲发展#新洲征地地价#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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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鄂城征补字(2023)26号) 鄂城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7月24日依照有关规定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鄂城征预公告(2023)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G106鄂州碧石至黄石铁山改建工程(鄂州段)项目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碧石渡镇李家边村、虹桥村、樟树岭村、汀祖镇杨王村、刘云村、杨岗村、董胜村面积约438.276亩(其中:李家边村142.6815亩、虹桥村6.456亩、樟树岭村24.252亩、杨王村106.137亩、刘云村60.978亩、杨岗村66.6075亩、董胜村31.164亩)。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征地补偿标准:1.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5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2.青苗补偿标准为2100元/亩; 3.征收土地范围內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区政府文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社会保障] 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   五、听证告知:  本公告期限为30天,若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本公告公示期满前,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其它事项:  1.自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登记。 2.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鄂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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