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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装修补贴的报销条件如下: 1. 房屋要求: • 房屋需是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无论是城镇住房还是农村住房(若为农房,建成时间由属地乡镇街道认定),只要符合该时间节点要求的旧房都有资格申请。非个人产权的房屋装修、厨卫改造不纳入补贴范围。 2. 装修时间要求: • 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所购物品材料用于装修行为在2024年8月22日(含)以后。 3. 材料要求: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方可享受补贴。旧房装修所购置的材料和物品,不包含电器设备、厨房灶具、智能家居洁具、可移动的柜体和家居用品。 4. 补贴额度限制:按照上述符合要求的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5. 申请流程要求: • 备案: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具体装修备案方式由各县(市、区)对外公布。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 申领材料提交: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按照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指定方式申领补贴,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备案通知书、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产权人银行账号等材料。申领补贴资料的受理地点、人员、联系方式,由各县(市、区)对外公布。#装修补贴 #装修 #热点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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